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和《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于2011年12月5日下午2:00分在昆明市嘉禾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昆明市无人售票和准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昆政复〔1995〕11号)(以下简称“规则”)是1995年3月15日发布、1995年4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则》施行16年来,为提高我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水平、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上位法依据和客观情势已经发生了变化,原《规则》部分条款与相关上位法的规定出现了冲突,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修订。为规范我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秩序,确保市民乘坐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安全、有序,按照政府规章制定程序的要求,我局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对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完成了《规则》稿本的起草工作。为使《规则》更加科学、合理,我局在《规则》初稿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论证,组织了专家论证和评审,广泛征求了各方面专家学者、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2点至4点30分
地点:昆明市茭菱路3号嘉禾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蔡家发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二)听证委员
王 俊 市城管局法制处处长
范钟华 市发改委主任科员
杞 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三)听证监察人
安 彬 昆明市第十四纪工委综合室主任
付立坤 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干部
(四)决策发言人
戴 勇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兴虎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五)听证记录人
丁以花 云南亚伟速记公司
魏 红 云南亚伟速记公司
(六)听证代表
汪天祥 市人大城环委主任,人大代表
刘瑞华 昆明市政府研究室,政协委员
陈 燕 昆明市住建局法规处处长
陈 俊 昆明市环保局干部
张 洁 昆明市卫生局主任科员
晋银鹤 市交警支队民警
刘 刈 昆明市出租汽车协会会长
李志杰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行政研究所副所长
赵一飞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正权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峻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
胡文胜 昆明中北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豫强 昆明公交城乡巴士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谢 律 昆明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普庆明 云南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胜利 昆明理工大学退休工人
胡林梦 昆明理工大学在校学生
罗跃英 五华区环卫局退休工人
(七)旁听人员
李泽武 云南省邮电科研所高级工程师
汪苏娅 昆明市冶金公司职工
李天祥 云南新立公司职工
徐映辉 昆明市东部客运站票务
黄 蕊 个体经营户
张桂英 昆明冶炼厂退休工人
张玉兰 国家水电设计院昆明分院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11年11月18日,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 ynzf.yn.gov.cn/tingzheng)、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举行“《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公开向社会征集代表。
11月24日,我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名单。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11年12月5日下午2点至4点30分,《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昆明市茭菱路3号嘉禾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准时举行。出席本次听证会的代表应到18人,实到代表18人。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市级相关部门代表5名、相关企业代表6名、法律工作者2名、市民代表3名、旁听人员7名。经听证监察人现场监察,符合召开听证会的要求。
此外,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昆明人民广播电台、昆明日报、都市时报、春城晚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听证会,并进行了宣传报道。
听证会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二、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监察意见书;
三、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四、决策发言人就《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五、听证代表就《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提问迸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时间要求不超过5 分钟);
六、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七、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发言时间要求不超过 3 分钟);
八、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九、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20 分钟);
十、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十一、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十二、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十三、听证主持人宣布休会。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与会的听证代表们踊跃发言。代表们一致认为,1995年公布实施的《昆明市无人售票和准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目前已不适应当前我市现实情况和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修订是非常必要的。代表们均赞成《规则》应当再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公布实施,无反对意见。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们共提出101条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关于增加乘客乘车时的相关禁止条款的问题;二是关于增加投诉和举报条款的问题;三是关于乘车时需要陪护的情形的问题;四是关于车辆行驶中因事故停驶或发生突发性紧急情况时如何分别处置的问题。
同时,代表们还认为《规则》中还存在几个不足。一是部分文字表述不规范;二是关于乘客身高以及携带物品的规定问题;三是应当增加部分倡导性条款;四是关于车辆到达终点站后是否需要离开车辆的问题。
决策发言人就制定《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意义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进行了陈述,并就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答辩。
六、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参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如下:
1、对《守则》条款进一步进行梳理,适度进行精简和规范。
2、对《守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加部分禁止性、倡导性和引导性条款,删除部分实际操作中不易处理的条款。
本次听证会后,我局将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对《昆明市城市无人售票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稿本进行修改,并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稿本进一步进行完善。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制定和审查程序,争取尽快公布实施。
此报告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