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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697995123-201408-313409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14-08-22 20:13
名 称: 关于举行《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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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4-08-22 20:13 浏览次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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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决定就《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举行。
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市年满18周岁,关注昆明市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有关人员10人至1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5人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17:00。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05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64151908;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 ynzf.yn.gov.cn/tingzheng),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760159774@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14年8月27日17:30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子网站)、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随后将《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我局对外公开征求《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9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14年9月5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6室  邮编:650500 
  联系人:吴泳谊
  联系电话:64151908(传真)
  电子邮箱:760159774@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 《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21日


附件一:
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及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本市进行管理公路的路政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依法保护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并对公路路域环境依法实施保护的行政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路路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市uedbet,uedbet体育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区)uedbet,uedbet体育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市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公路经营企业委托管理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县(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公路经营企业委托管理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路管理所和村公路管理协管站,协助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
  发改、工信、公安、国土、工商、质监、财政、安监、林业、城管、规划、园林、水务、农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uedbet,uedbet体育政管理部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科技含量,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和保护公路。
  第六条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公路管理和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劳动定员》(JT/T772-2010)确定。
  第八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服装,按照省uedbet,uedbet体育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着装种类、着装标准和换装年限执行,着(换)装经费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县(区)分级承担。
  第九条  市、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一定数量的协管员协助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公路管理和保护工作。所聘用的协管员应当符合规定的聘用条件。
  聘用协管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或县(区)uedbet,uedbet体育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的,还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市、县(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协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条  公路路政管理用房应当纳入公路规划设计方案,并与公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规划、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一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爱路护路集中宣传工作。
    公路沿线乡镇、村社在制定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时,应当将爱路护路相关要求纳入其中。
  第十二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在公路路基成型时开展在建公路的路政管理和保护工作。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为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提供工作便利。
  第十三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所辖公路实施路政巡查。其中,高等级公路实行全天分时段巡查,县道、乡道、村道每周至少巡查2次。村道的路政巡查由村路政协管员负责。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管线、牌楼等设施,其设计净空高度不得少于有关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跨度不得少于公路发展规划确定的路基宽度。
  在公路路产范围内埋设地下管道、管线时,深度不得少于1米。
  第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应当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修建。
  平面交叉道口与公路搭接处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林业、国土、水务、城管、园林等部门,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环境脏、乱、差以及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河道、湖泊、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等进行整治,绿化美化公路通行环境。
  第十七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路管理档案,对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新、改、扩建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征地拆迁的相关图表资料、协议书、土地使用证等公路路产资料影印件移交公路路政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在建公路的安全保通工作应当和公路建设同步实施。在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时,公路建设指挥部或者公路建设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在建项目所属路段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成立在建公路安全保通机构。安全保通机构负责人一般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选派的人员担任。
  安全保通机构属公路建设指挥部或公路建设管理机构的内设机构,其安全保通业务由所属路段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安全保通机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由公路建设指挥部或者公路建设管理机构承担。
  第十九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公路路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通知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并协助、配合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调查取证、路产损失索赔等工作。
  第二十条  破坏、损坏或者占用、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财政、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缴纳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费。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实施公路路政管理所收取的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费,按照解缴渠道上缴同级财政后,全额专项用于公路路产的修(恢)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滥用或者截留。
  第二十一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管理收费公路的,应当与公路经营企业签订路政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uedbet,uedbet体育政管理部门在实施收费公路的涉路许可时,应当事先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测;对货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行为,可以采取流动检查检测方式进行查处。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或者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采取流动检查检测方式的,可以使用便携式称重仪进行现场取证。便携式称重仪应当定期送交质监部门检定合格。
  第二十三条 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在查处非法超限行为时,应当将超限运输车辆、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等相关信息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治超工作机构、治超成员单位及上级治超机构。治超工作机构应当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第二十四条  县(区)uedbet,uedbet体育政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道出入口、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所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不得影响抢险救灾、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本市乡、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的指导性标准,由市uedbet,uedbet体育政主管部门制定。
  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单位应当事先征求公路沿线村社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拒绝、阻碍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贪腐、贪腐、滥用职权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授权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管理的城市道路,按照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 )同时废止。

附件二:重大决策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是否市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所属机关

 

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听证

机关

意见

 

 

 

签字(盖章):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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