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与评价体系建设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与评价体系建设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1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19年我局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与评价体系建设”中列支。
二、工作内容: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为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选取一家中介机构协助我局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做好绩效评价、绩效跟踪、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与评价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指导性依据,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主要有财务、审计咨询资质,熟悉掌握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特点与程序。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参与绩效评价、绩效跟踪、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与评价工作。
四、目标要求
(一)完成市财政局安排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跟踪、绩效管理考核台账资料准备等工作;
(二)完成市交运局系统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三)协助市交运局对所属基层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培训工作。
五、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完成。
六、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19〕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