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1 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批复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和《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对2018年度项目:“2017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主要有财务、审计咨询资质并从事过该项工作,熟悉掌握政府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特点与程序。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参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五、目标要求
按照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自评工作。
六、服务期限
按照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要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于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莹
联系电话:0871—65700693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