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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8-06 10:43
名 称: (昆交建复〔2019〕5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四届第四次人大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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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建复〔2019〕5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四届第四次人大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6 10:43 浏览次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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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凤代表:

    在昆明市第十四届第四次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昆明市公交无障碍,保障盲人出行的建议》(第117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自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以来,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落实中探索创新,在改革创新中率先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合昆明市情的公共交通发展之路。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公交企业21家(其中主城区城市公交企业7家),营运车辆9478辆(其中主城五区城市公交车辆6155辆),公交运营线路1148条(其中主城区城市公交线路488条),从业人员14000余人。主城五区城市公交日均运送乘客200余万人次,二环内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 ,公交线网已覆盖城市主要道路、居住区、各车站码头和商业网点,基本满足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改进公交车现有报站系统,选用适合盲人需求的职能报站器建议”的答复意见

我市于2015年12月至2018年底共发行“残疾人关爱卡”5.3万余张,日均刷卡量3.7万人次,深受广大残疾人士好评;同时在城市公交车辆上加装了方便视力障碍人士的乘车提示外喇叭分布于昆明部分公交线路,在公交车辆即将进站时播报站名及安全提示,方便需要关爱人士乘车。然而在实际使用中,时有因部分途经住宅小区的公交车外喇叭播报到站信息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导致日常投诉增多的情况发生。为此,我局积极指导昆明公交集团对相关车辆外喇叭的音量进行了及时调整。

(二)关于合理配置公交站点,尽量避免多路公交车同时停靠同一站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1.公交站点的规划既要考虑现状客流需要,也要考虑沿线地块开发,设置于主要客流集散地,确保乘客可达性,尽量减少步行距离,按照相关建设规范要求,一般合理的站距为500-800米,如有客流需求及运营要求,站距也可适当缩短,但最小站距不宜低于250米。

2.公交站台长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公交的运营和周转效率,对于主干道及客流量大的站点,较长的公交站点能够提高运营效率、及时疏散乘客,因此站台长度设置是根据不同等级道路断面的不同形式进行标准建设,对于客流较高的站点长度应在65m左右,中等客流的站点长度在40m左右,对于次支道路及横断面较小的道路建议设置长度25m左右的站点,以满足公交运营及乘客候乘车要求。

3.公交站台属于市政公用设施,在道路建设和提升改造的时候同步配套建设后,再提供给昆明公交集团使用,并由昆明公交集团负责对站台站牌及候车亭等地面以上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养维护。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将在道路建设和提升改造时,积极对接规划、住建等部门,建议在结合片区交通和乘客乘车出行需要基础上,合理规划公交站点布局及相关设施。同时,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公交企业加强营运调度管理工作,尽量避免多路公交车辆同时停靠同一站点。

(三)关于改善公交服务质量,加强服务意识,适当增加站点停靠时间,以方便盲人及其他重点乘客上车建议的答复意见

昆明主城区域的公交站台分为路中式公交站台(公交专用道)和路侧式公交站台。为保障公交车辆停靠站台时,乘客上下车方便、安全及道路交通畅通,昆明公交集团制定了相关停站标准,具体如下:一是路中式公交专用道站台,一次进站、一次上下乘客、顺序通过,不二次进站;二是路侧式公交站台,未进到站台有效区域内(遮雨棚)的公交车,必须二次进站。在关闭车门,但车辆并未起步驶离站台(非运动状态)若遇乘客跑来,在不影响交通和营运秩序的情况,也应视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李克强总理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让残疾人掉队,要让残疾人的生活更加殷实、更有尊严”。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我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和残疾人士关爱工作,云南省和昆明市于2017年相继出台了《云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和《昆明市“十三五”残疾人加快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确保残疾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针对您的建议和长期以来群众反映的情况,我局将从多个已要求公交企业提升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士乘车关爱工作,一是在新车采购中,对无障碍设施予以充分考虑;二是将车型为底踏板的公交车辆以及安装有外喇叭的车辆尽可能的分布在旅游景区、医院等残疾人士出行较多的线路中;三是在公交车辆运营途中,若遇残疾人士乘车,司乘人员要主动承担起帮助、关爱残疾人的职责,尽企业所能做好关爱残疾人士乘车服务工作;四是根据代表关于改进报站系统的建议,我局将会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昆明公交集团,开展调研,参考当前国内比较主流的新型报站系统,结合昆明公交运行和车辆设施设备的匹配实际,进一步改进现有报站系统,提供可感知、精准和个性化的公交导盲服务,解决特殊乘客乘车的实际困难,力争更好的为乘客提供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希麟,13669758251;肖雄飞,1587787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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