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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8-06 14:23
名 称: (昆交提复〔2019〕7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三届第三次政协会议第13307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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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提复〔2019〕7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三届第三次政协会议第1330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6 14:23 浏览次数: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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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出租车管理的建议》(第133071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

为给执法行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我局先后制定了《昆明市出租汽车文明营运管理规定》、《昆明市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评选管理办法》、《昆明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规范标准》、《昆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昆明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昆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昆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规定》、《昆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投诉预警机制》。

目前《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人大审议通过,正报请省人大审议,同时研究拟订我市经营权管理办法、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公司化改革方案、调整运价体系、建立行业诚信服务体系等,并将进一步修改完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

二、严格驾驶员准入退出机制,公安前置背景审查

根据2018年3月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经与市公安局对接和协商,明确由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市出管局)与昆明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市公交分局)具体对接驾驶员背景核查事宜,市公安局明确由市公交分局牵头,各警种配合对驾驶员信息进行核查,最终由市公交分局归口驾驶员背景核查信息并反馈市出管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规〔2018〕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昆政规〔2018〕2号)文件,我市网约车驾驶员于2018年8月15日后正式开始考试和发证工作,因此网约车驾驶员在入职前实现了100%进行背景核查。根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09年1月1日施行)及相关规定,对于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之前均由驾驶员本人去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无吸毒、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纸质证明后,由我局进行核验,再进行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在《通知》下发之后,所有巡游、网约出租车驾驶员的背景核查均由市公交分局完成,核查内容包括“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份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根据《通知》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提供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对核查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有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目前,由于背景核查人员人数较多(自2018年8月15日至今已经达到13700余人),保障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存在较大的实际困难,市公交分局在与市出管局对接后,决定在当前信息化技术和警力有限的情况下,首先保障驾驶员(含巡游和网约)注册上岗前必须100%背景核查到位,及新入职的驾驶员100%背景核查到位,对《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在行业内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将根据核查效率、警力等情况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驾驶员进行背景核查,做到“让驾驶员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降低驾驶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同时,我局正在推进开发“出租汽车行业服务”APP,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关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驾驶员网上报名、与公安机关联网审验,推动实现信息在线即时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一)持证人身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证的;(二)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份记录”之规定,我们将根据背景核查情况,依法撤销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三、加强驾驶员教育培训力度

采取岗前培训与在岗继续教育相结合,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素质教育,使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注重发挥行业的社会效益。一是结合宣传贯彻落实《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13)工作,改革出租汽车行业岗前培训,注重教育培训的实用性,把服务管理的规范标准和要求作为重点内容,严格考试考核,严把入门关;二是加大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岗继续教育,督促各企业每年不少于4次在岗轮训,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意识;三是狠抓驾驶员违章整训教育,对有多次违章或议价、拒载等严重违章行为的,一律责令参加5天以上的停车学习,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经营。

自2012年起,我局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岗前教育中加大了对驾驶员向广大乘客宣传云南省内人文及自然景点的培训力度,号召全行业驾驶员以强烈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心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己任,自觉为人民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优质的服务和旅游向导,从而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打造“美丽的士”,充分彰显昆明世界春城花都的魅力,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四、发挥协会桥梁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调动全行业主动性、积极性,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行业文化,形成全面动员、全面参与、全力推进的客运出租汽车市场整治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出租汽车运营情况调研,制定合理的出租汽车企业现行收费项目及标准并统一进行公示。

二是倡导企业自我约束管理。倡导企业向社会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动员企业向社会公开运营服务质量承诺,企业和驾驶员要向社会承诺服务标准,继续推进出租汽车有奖举报制度(凡是举报人举报并配合企业且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律由被举报车辆所属企业奖励举报人。因被拒载举报,奖励举报人50元人民币;因议价被举报,奖励举报人已付车费金额的三倍人民币)。

三是积极发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A级企业的辐射作用。协会从提升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加强车容车貌管理为出发点,积极组织建立企业交流平台交流服务质量管理经验,通过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达到促进企业提升服务管理的目的。

四是昆明出租汽车协会积极发动协会理事单位,每月一次,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重点以“南窑火车站、高铁新南站及各大客运站”交叉上路检查,并定期向各理事单位通报检查结果。由协会牵头,定期监督各企业开展自检,并组织各企业开展互查,相关材料和台账资料定期向我局汇报。

五、明确行业奖惩机制

(一)关于对企业的奖惩激励机制

1.通过考核进行奖惩激励。每年均开展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交运发〔2018〕58号)、《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运公客〔2013〕120号)、《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昆明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昆租管〔2019〕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我局每年制定昆明市出租汽车经营企业2018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各出租汽车企业进行考核。对考核获得AAA级的企业进行表彰,评为行业先进企业、列入行业“红名单”;对考核获得B级的企业,不得评先评优。列入行业“黑名单”。

2.通过法规制度进行奖惩激励。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依法进行奖惩激励。

3.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我局于7月1日推行 “红黑榜”,依据得分结果对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进行奖惩。

(二)关于对驾驶员的奖惩激励机制

1.星级驾驶员制度:目前,我局每年均开展行业星级驾驶员评选,对评上2、3、4、5星级的驾驶员进行表彰,根据《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星级驾驶员评选管理试行办法》执行;今后我局将请第三方机构对行业星级驾驶员进行评比,对高星级驾驶员拟给予出租汽车经营权等重奖,以提高驾驶员积极性,为乘客提供更好的uedbet,uedbet体育。

2.百名优秀驾驶员制度:对评上的行业百名优秀驾驶员进行表彰,我局每年均制发关于评选年度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百名优秀驾驶员的通知,按照“百名优秀驾驶员评选标准”评选并表彰。

3.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对行业违章驾驶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六、严格投诉管理

对上级督办事项、12345市长热线、96108平台投诉和媒体曝光问题,要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落实解决并及时反馈,其中涉及旅游投诉的问题务必于24小时内办结;对市民投诉及媒体曝光问题办结率要达到100%。

我局投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执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乘客和驾驶员合法权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坚决按照《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惩前毖后。证据不足的,积极协调投诉双方,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严格落实《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公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昆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对被投诉驾驶员进行记分管理;驾驶员因违章情节严重,受到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行政处罚的,计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重新申办。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暂未规定“无限期不得重新申办客运资格证”的处罚。无限期不得申办客运资格证的驾驶员,仅包含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有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有吸毒史等不符合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条件的人员。

七、加大对出租车及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

(一)对我市出租汽车的整治情况

我市出租汽车服务在全国来看居于中上水平,大部分驾驶员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服务,主流是好的;但也有小部分驾驶员在利益驱动下,议价、拒载、绕道以及服务质量不高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多年来,我们一直按照条例规定,不断研究探索,努力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服务管理能力,特别是自2018年8月27日国务院大督查以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和双休、节假日,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出租汽车服务行为。

一是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五大客运站等8个重点部位派驻专门执法人员,建立执法站点,加强对出租汽车营运行为的监管;二是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调整作息时间,加强对对客运市场的日常巡查,自2017年创文至今,全局干部职工放弃了大部分休息时间,利用周末、节假日、夜晚时间进行市场检查巡查;三是突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所属驾驶员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是结合“创城”、“南博会”等重大活动,针对出租汽车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从严查处“拒载”、“议价”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同时对整治中查处的车辆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加大宣传,提高震慑力;五是2018年8月27日国务院大督查后,深入动员、迅速行动,分别召开了30余次专题工作会、职工大会和行业动员会等,研究整改措施,通报整改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逐级安排部署,全力开展整治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昆明市出租汽车综合整改方案》等,并于2018年8月27日起,开始分别在南窑火车站、高铁站、机场、五大客运站等区域增加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站点的值守和监管,加大对出租汽车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除必要值班人员及业务窗口外,市出管局全局人员取消双休日,分8个小组,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带队,对8个重点交通枢纽区域周边实施重点监控,每天工作时间根据车辆、列车、航班等进出场时间对应,每天最后旅客出站后值守人员才下班;由市出管局组成10个小组,以随机打车的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测评,并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通报全行业落实;内勤科室工作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后,每2-3人为一小组,上路打车进行暗访检查,发现不规范的行为现场教育并责令整改,发现议价、拒载、中途甩客、绕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一律依法取证后交法制部门从严查处;从2019年1月1日起,市出管局全局分为5个工作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夜间集中上路检查,在加大重点区域检查的同时,防止其他区域出现出租汽车不规范经营行为。八是整合力量。结合重点交通枢纽周边出租汽车易发生服务质量问题的实际,为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有空隙等问题,研究制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持续加强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市交运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运管局、出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交运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整合市出管局、运管局执法力量,组建6个检查组,对我市8个重要交通枢纽实施综合监管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合力加大对客运市场秩序的监管。

(二)对我市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情况

非法营运行为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现象,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全国各城市行业管理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但由于就业条件、就业压力、市场需求等原因,现已成为一种社会普遍现象。我市从1999年起开始重点打击非法客运经营现象,成立了“昆明市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2008年起又组建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打击非法客运经营行为领导小组”,交通、公安、旅游及各县(区)政府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严打“黑车”;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作为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打击工作的同时,一直把打击非法客运经营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克服监管区域扩大、执法力量不足、调查取证难、执法环境恶劣等困难。一是加大路检路查和巡查,加强对流动非法营运现象的监管;二是采取定点守候的方式,加强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三是联合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对重点地域进行集中整治;四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主城四区政府实施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营运聚集点;五是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属实的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2000元,营造全民参与打击非法营运的氛围;六是加大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出动宣传车在非法营运聚集地进行法规宣传等,教育市民自觉不开“黑车”、不坐“黑车”。虽经长期严厉打击,但我市非法经营现象依然存在。

打击非法客运经营面临诸多难题,打击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一是喊客和送客人员分离无法处罚;二是车主和行政相对人不一致,行政处罚难以实施;三是行政相对人拒不配合,只有行车证而没有其他信息;四是行政相对人拒不接受处理,致使车辆长期滞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也增加了法律风险。

下一步, 我们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情报信息共享交换,强化打击整治非法营运嫌疑人员,有力震慑非法营运人员的违法活动,积极协调交警、城管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清理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对车辆违法违规停放行为严罚重处,使疑似非法营运车辆难以聚集,有效阻断非法营运车辆与乘客的联系。

(三)上半年客运市场整治相关数据

截止目前,本年度共出动稽查车辆694辆次,执法人员3950人次。检查车辆近87900辆次,现场教育警告涉嫌非法营运车辆8675辆次;教育整改出租车驾驶员5965人次。累计查获非法营运及非法网约车153辆次,驱离涉嫌非法营运和非法网约车2500辆次。查扣违规违章出租车138辆次,查处出租车违章处罚案件120起,收缴罚没款5.57万元。通过整治,遏制了拒载、议价、拼客等重大客运违章及非法营运行为的蔓延,出租车车容车貌得到明显提升。

八、加强出租汽车站点建设

(一)截止目前,我市在长水机场、高铁南站、南窖火车站、五大长途汽车客运站总计设置了8个出租汽车候客点,派驻了42名工作人员长期执勤值守,强化各出租汽车站点的管理。

(二)根据市政府关于南窑火车站交通综合枢纽相关专题会议精神,南窑火车站出租汽车候客区临时工程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有效加强候客区出租汽车的全面管理。目前,工程施工队伍于2019年4月16日正式进场施工,工程施工总面积约3200平方米。该候客区实际使用面积约2300平方米,一次性可容纳60至70辆出租汽车进入候客通道,一次性容纳约上百人进入候车通道,有力缓减南窖火车站区域交通拥堵问题,有效解决出站旅客打车难问题和满足附近区域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出行需求,同时可有效解决南窖火车站出租汽车的监管问题。

九、补充问题回复情况

针对您2019年5月28日在电话中向我们提出的几点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网约车服务比巡游出租车好

网约车运价较传统巡游出租车高,驾驶员服务积极性相对较高,服务相对较好。目前巡游出租车属于微利行业,由于运价较低,驾驶员收入有限。为此,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措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整出租车运价体系,通过提高巡游出租车运价,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收入水平,推动巡游车驾驶员自觉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看不到星级驾驶员、雷锋车队、党员示范车等

1.以前星级驾驶员的星级标识在上岗证中驾驶员姓名后予以体现,交通运输部统一全国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IC卡后,由于卡片尺寸较小、位置有限,暂停了对星级驾驶员的明确标识。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如何在车内醒目位置对星级驾驶员进行明示。

2.雷锋车队、红旗车队、党员示范车等,为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自发设立的模范带头示范车,因数量有限,故乘客在乘车过程中鲜有遇到。

(三)“昆明的士”宣传有限,乘客不了解。

“昆明的士”为行业内部的宣传月刊,按时免费发放到每位驾驶员手中。该报纸旨在宣传行业动态、政策法规、好人好事、文明服务等,仅在各企业和驾驶员群体中传阅,故广大乘客并不知悉。

(四)高铁站打车难问题

1.高铁运营的特性因素。众所周知,出于安全考虑每趟高铁列车正常情况下都须在零点之前到站停运,即通常所说的“朝发夕至”,昆明高铁站既是西南边陲重镇发往全国各地的始发站,更是全国各地到滇的目的地终端。上午,是高铁乘客离昆的高峰期,大量乘客选择乘坐出租汽车到达高铁站离开昆明,造成大部分出租汽车滞留于出租车候客通道,经调查,白天每辆出租汽车平均候客时长约超过1个半小时,此期间是有车无客;下午,随着时间的推移出昆列车越来越少,主城前往高铁南站的乘客和出租车也随之减少,此时部分高铁列车陆续抵达昆明,出租汽车在经过长时间等待后迎来一批批乘客,并陆续返回主城,逐渐形成了乘客多车辆少的现象;晚上,大部分高铁列车陆续集中到站,乘客瞬间纷涌而至,此时返回主城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已经停运,由于夜间急于回家的因素,多数选择乘坐出租汽车,但此时多数出租汽车已经返回主城,只有少量甚至无出租汽车在通道候客,造成了乘客排长队甚至滞留的情况。

2.乘客出行特性变化的因素。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品质有了较大提高。一是旅客到达昆明后不是行李多就是携家带口,尤其是夜间,越来越多的旅客不愿意挤坐公交、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提供的“点对面”服务方式,而选择相对舒适且提供“点对点”服务的出租汽车;二是受地铁、公交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收车时间的影响也较大(地铁末班车为22:45分,公交920路高铁直达南窑火车站专线末班正常末班为23:30分),从而导致部分本想选择地铁、公交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被动选择乘坐出租车,出现了出租汽车供不应求的现象,造成大量乘客滞留在出租车候客通道排队候车的问题。

3.出租汽车驾驶员心理共性因素。由于昆明高铁站距离昆明主城有30余公里,主城区出租汽车驾驶员虽知道晚上高铁南站有大量乘客滞留,但从营运经济角度出发,不愿意放空车辆从主城到高铁南站拉客;而常在呈贡区运营的车辆,除了要承担呈贡区的运营外,大部分驾驶员也担心送乘客到达主城后会放空车辆返回呈贡驻地区域,因此,不愿到高铁南站拉客,造成晚上高铁站出租车候客通道出租车少甚至无出租车的问题。

4. 针对高铁站目前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根据高铁站出租汽车通道蓄车数量,一是适时通过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发布乘客滞留信息,及时调度高铁南站附近区域出租汽车疏散乘客;

(2)通过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利用微信工作群发布信息;

(3)积极协调高铁南站停车场管理部门,设置网约车停车场地。充分调动网约车的积极性,鼓励平台公司调整网约车运力,及时调度高铁站附近网约车疏散乘客;

(4)加强工作宣传,引导高铁南站周边的出租汽车进入候客通道载客;

(5)加快高铁南站出租汽车专用通道的改造工作,积极完善出租汽车应急疏散配套设施,吸引更多出租车夜间到高铁南站载客,部分解决公共出行夜间服务出现巨大空白的问题。

十、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科学调整执法力量,加强各大客运站出租汽车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出租汽车。

(二)加强工作协调,积极联动公安、城管以及交警等部门,有效加强出租汽车的管理,加大对违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

(三)按照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持续加强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方案》和相关会议精神,继续加强各大客运站点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

(四)认真规范出租汽车候客区标识牌,科学合理设置乘车指引标识,进一步提升我市出租汽车服务水平。

(五)加强工作宣传,扩大宣传教育面,引导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经营,提升行业形象。

(六)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加强出租汽车管理。

(七)依靠科技力量,积极开发、推广“出租汽车行业服务”APP,并利用电子监控等技术,不断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便捷、安全的乘车环境。

(八)大力推进经营权改革、公司化改革等,创新管理思路,破解行业历史遗留顽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1日

联系人:赵敏,电话:6415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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