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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8-06 15:06
名 称: (昆交提复〔2019〕33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三届第三次政协会议第13312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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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提复〔2019〕33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三届第三次政协会议第1331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6 15:06 浏览次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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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巩固我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成果的建议》(第133128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昆明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情况

(一)昆明市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至2018年年底,属我市地方管养范围的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6397.36公里,其中国道242.464公里,省道637.92公里,县道3021.17公里,乡道7159.892公里,专用公路386.928公里,村道4948.986公里,比2016年增长了710.97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6.334公里,一级公路60.569公里,二级公路261.817公里,三级公路306.341公里,四级公路13103.291公里,等外公路2529.008公里。桥梁总数为1084座,其中特大桥20座,大桥93座,中桥167座,小桥804座。

(二)昆明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情况

由于资金短缺、技术标准缺失等原因,国内农村公路建设优先考虑解决行政村通达问题,在农村公路建设时难以做到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造成部分农村公路路段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做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46号),要求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205号),要求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明确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约2698.58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目标。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梳理排查,明确目标

我局认真梳理我市管辖范围内通行客运班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安全设施防护不足、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制定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交通〔2017〕87号),细化了市政府要求的2698.58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明确了各属地政府部门的责任,其中要求东川区处治293.20公里、寻甸县处治19.586公里、禄劝县处治30公里。

(二)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我局针对项目近、中、远期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流量增长;交通构成变化等因素,结合我市山区较多、公路等级较低等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工程技术标准,认真测算项目投资,按照技术标准保障公路安全设施、公路交叉路口“五小工程”设施投资金额,足额计列公路安全设施、公路交叉路口“五小工程”设施等建设费用。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源头治理,按照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公路建成后不适应安全运行要求的严禁审批立项,确保不形成新的公路安全隐患。

(三)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我局要求必须确保公路安全设施、公路交叉路口“五小工程”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前期资料时,充分考虑安全需求,制定安全专篇。要求设计单位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对技术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指标,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经综合论证后确定,避免过多使用下限指标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四)强化建设管控及项目验收

我局要求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要求,鼓励采用标准化结构、进行标准化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确保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进一步健全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制度,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验收,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质量实行验收“一票否决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通车运行。

(五)争取中央、省级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

2016年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104万元,处置隐患里程15.134公里;2017年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979万元,处置隐患里程140.063公里;2018年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2453万元,处置隐患里程361.261公里。三年间,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其中禄劝县152.653公里、东川区96.465公里、寻甸县166.38公里。

2019年,我局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5246万元,处置隐患里程779公里,争取省级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3759万元,处置隐患里程537公里,其中东川区293公里、禄劝县345公里、寻甸县360公里。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巡查,维护好安全生命防护设施

我局将结合每个季度农村公路养护情况巡查工作,加强对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的抽查,督促县区做好设施维护、管养工作,确保治理一条、达标一条、管好一条。

(二)加快推进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

我局将督促各县区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制定公路安全隐患整治计划和措施,足额配套隐患治理资金,抓紧开展中央车购税补助、省级补助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在计划下达一年内完工。

(三)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切实推动全市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工作的全面发展,解决好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为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保障。

(四)贯彻落实下一步出台的农村公路建设相关文件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正在起草《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将对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时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的设计、建设进行规范和明确。我局将在省级文件出台后,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确保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五)加快推进智能化手段应用

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在全省全面推进路长制App,以公路电子化地图为数据基础,包含道路桥梁信息管理、日常巡查、路长巡查、统计分析等功能,可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传,并及时作出应对处理。市公安交警支队正在研究推广昆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手机APP,促进公安交警、公安派出所、交通运管、路政管理、农机监理、教育行政等管理力量与两站两员一长协同作战,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密切配合,强化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协同共治,形成工作合力。我局将加大上述智能化手段推广应用力度,增强“主动安全”防护水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31日

联系人:贺文龙,电话:1388839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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