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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8-06 15:15
名 称: (昆交提复〔2019〕37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三届第三次政协会议第13304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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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提复〔2019〕37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三届第三次政协会议第1330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6 15:15 浏览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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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晶委员:

    您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破解医院停车难题的建议》的提案(第133041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昆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2015年起至今,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停车场建设具体要求并列入当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中。我局从2013年起作为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牵头责任部门,按照“配建为主,专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按时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2013年至2018年年底,累计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241874个。具体工作如下:

(一)政府重视

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了昆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由各区政府及市规划、交警、发改、国土、住建、交运、城管、滇管、水务、防汛、园林绿化、环保、质监、人防、消防等部门组成小组成员。

市政府于2015年12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5〕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运营。

2017年5月,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设置常设机构,加强日常管理。2018年2月市编办批准我局成立城市静态交通建设管理处。

自2017年起,市政府将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整,由市交运局牵头,主城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责任落实责任人、严控工作时间进度。相关工作列入部门及各区的年度考核目标,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加强督办考核。

2017年2月,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市级融资平台负责我市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通过公司化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该公司的成立对规范行业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推广智能化、信息化运用;打造“机动车智能出行+停车诱导”模式;提升对公众的服务水平;引领我市停车行业节能环保、集约智能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规划建设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16年4月组织对昆明主城5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主城建成区)开展了全市首次停车设施调查,于6月形成了《调查报告》。并在全市停车设施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情况进行了分析,测算停车需求,优化设施布局,明确阶段性适应的工作目标。规划期公共停车场选址165处,预计新增停车泊位约7.5万个。专项规划于2017年5月通过了市规委会审查,于8月21日经市政府批准执行。

我局按照专项规划要求制定了全市2017-2018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新建公共停车场37个,新增停车泊位11993个。截至2018年底,建设计划任务已全部完成。

(三)立法支撑

为适应停车场建设管理新的形势和要求,更好地促进昆明市城市停车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全面管理,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出行需求,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市政府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修订工作列入《昆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立法计划》,并作为审议类项目。2019年7月4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1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8月18日起实施。

二、提案答复

(一)关于加强医院细节管理,改善就医环境的答复

2017年批准的《专项规划》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进行分析,测算出停车需求,优化了设施布局,明确了阶段性适应目标。规划期至2030年,共选址165处,预计新增停车泊位约7.5万个。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智慧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112号)的要求,全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由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该公司研发的全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已于2018年上线,并完成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的开发。可供两大管理系统(智能停车场/库管理系统、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四大综合服务(公众停车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政府监管服务、开放服务)使用。目前,已接入停车泊位1.3万余个,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新建或者现有经营性停车场进行信息化改造,逐步接入全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并向广大市民开放使用。

(二)关于深挖道路资源,严格规范车辆停放的答复

1. 为方便市民就医,市交警支队通过现场路勘、分析研判,已在部分医院(昆医附一、附二院)设置就医车辆专用通道。对部分医院(延安医院、铁路医院等)大门位于主干道的,由于道路断面有限,交通需求大,无设置医院专用通道的条件,则采取就医车辆“即停即走”管理模式,加大警力投入,现场执勤人员指挥就医车辆下客即走、尽快驶离,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间,减少必须进入医院的车辆排队等候的时间。

2. 我市重点医疗机构门前路段已基本配备交通科技管控设备,并正常使用。该类设备全天24小时对路面交通通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违法停车、逆向行驶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对严重影响路面通行秩序,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路勤民警进行现场处置。下一步,市交警支队将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门前路段的监控设备违法抓拍方案。

(三)关于完善医疗公交系统,方便人民群众就医的答复

1. 我市主城区范围内500米公交覆盖率达100%,公交车站点已覆盖主城区各大医院、学校(如:省第一人民医院/东寺街、靖国路口公交站;省第二人民医院/青年路、华山东路口公交站;省第三人民医院/和平村公交车站等)。

2.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线网结构,扩大阜外医院周边运营公交线网布设强度以满足日益增多的医患人员出行需求,结合昆明公交实际,我局指导公交企业开通了串联市内主要医疗机构的医患快线k2路(云南省阜外医院(沙河北路)(起始站)--昆医附二院--昆医附一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寺街(终到站));90路(昆医附二院、四十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及昆医附一院、市中医院、省中医院、昆华医院等点对点专线,方便广大群众乘坐。

3.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指导昆明公交集团按照主城核心区“减重复、强网络”的思路,持续推进线网的系统优化调整,重点控制主城核心区主干道的重复线路条数,推进三级线网结构优化布局,重点强化公交盲区、盲点覆盖,努力完善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末端延伸服务,同时强化医院、学校等特殊区域的个性化服务的提升,有针对性的为特定群体提供优质服务。

(四)关于推广“共享停车”,盘活整合车位资源的答复

1. 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已包含停车诱导系统和共享停车等功能。其中共享停车由于接入泊位有限,现阶段无法实现大面积的车位共享。待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接入平台达到一定数量后,可将停车泊位通过该平台错时、短时或者全天等时段对外有偿出租。

2.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全天或者分时段开放。

目前,我局已在度假区开展试点工作,海埂会堂、红塔会议中心、怡景园酒店、云南民族博物馆等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下已对外开放,缓解了海埂片区停车难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鼓励全市主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厂矿、企事业等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的需求下对外限时开放。

3. 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在医院及周边共选址规划公共停车场30余个,其中昆华医院、阜外医院地下机械化改造及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公共停车场已建成投入使用。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区政府对医院、商业区等停车需求旺盛区域尽快申报公共停车场建设方案,并优先办理。

(五)关于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综合管理能力的答复

鉴于医院属于相对封闭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医院内部道路属于单位内部管理范畴,针对医院内部交通问题,下步市交警支队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内部管理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指导和帮助,共同做好医院内部道路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威巍,6396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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