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规定,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12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19〕2号),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项目“信访维稳、平安创建及督查督办工作”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
为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19〕10号)及《关于印发<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扫黑办〔2019〕10号)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阶段性成效、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通过日常专栏报道、新媒体报道、专题报道方式进行宣传。合作期间,承接单位指定专人对接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其工作实际,主动策划,适时展开宣传;并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舆情分析,站在市交通运输局的角度发声宣传;
四、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主要有新闻出版、发行相关资质。
五、目标要求。
(一)日常动态宣传
1.扫黑除恶宣传
安排专门记者跟踪报道昆明市交运系统扫黑除恶的具体推进情况。内容可包含:具体的推进情况、采取了哪些整治措施,领导调研、阶段性整治结果展示等。
2.市交通运输局其他重大事件宣传
在合作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如有高速建设、公交、地铁、出租、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承接单位也将派出记者积极配合宣传。
(二)新媒体宣传
在承接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平台上,结合报纸内容进行新媒体转化和推送。在宣传内容包含:市交运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取得的成效;昆明市客运市场整治如何开展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其他需要宣传的新闻性事件的宣传。并辅以图片或视频,引起公众阅读兴趣,提高宣传面。
对于有省、市领导出席的规格较高的活动或会议,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推出相关内容,抢先发布会议精神、内容。
(三)策划宣传
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策划一些选题,从正面宣传,集中展示昆明交运系统在该方面的取得的重大突破,可选取重要节点策划2次宣传。
(四)专题宣传
在半年或者年底时,由承接单位记者采写,对一年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道,突出重点进行成果展示。内容可以围绕扫黑除恶、公路建设、公交、地铁、出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2次半版宣传(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
(五)舆情分析
在合作期间,承接单位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在发现有关于市交通运输局负面舆情后,第一时间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并获取正确信息、第一时间更正辟谣、第一时间发布事实澄清信息并利用承接单位媒体网络资源协调相关媒体网络实施跟进舆论引导措施,确保负面舆情不进一步扩大。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个工作日之内
七、购买方式
拟通过自行采购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