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19 10:59:45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项目购买计划〉的复函》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有关工作宣传报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及有关重点项目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市交通运输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条件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昆政办〔2019〕10号)及《关于印发〈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扫黑办〔2019〕10号)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阶段性成效、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通过日常专栏报道、新媒体报道、专题报道方式进行宣传。现对具体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合作期间,承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主动策划安排和开展相关工作,同时适时展开宣传。并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舆情分析,站在市交通运输局的角度发声宣传。包含日常动态宣传、新媒体宣传、策划宣传、专题宣传、舆情分析等内容。
(二)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只设一个标段。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365日历天)。
(四)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
(五)比选限价: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19〕2号),项目预算资金为:12万元。各申请人报价不得高于12万元的服务费限价。
三、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承接单位主要有新闻出版、发行相关资质。
(二)业绩要求:报名参加和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代理机构须在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服务类项目。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若二次报价相同,以比选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优先。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参与。
六、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传真):0871-64156893,64163608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19-2室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17时。
联系电话:0871-64156893 滇公网安备53011402000134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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