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公务出行用车服务购买计划的公示(2020年2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2020年度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59.9040万元
二、资金来源
正式预算暂未下达。市级财政预算的我局项目经费中,日常稽查工作经费59.9040万元。
三、主要内容
满足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公务出行用车服务。
四、承接标准
(一)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车型(9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三)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五)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现将购买计划予以公示3日,如有异议,请异议人在公示期内到我单位提出,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购买人: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单位地址:西山区阳光中路6号
联系电话:0871-64614283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