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月
发布时间:2020-02-2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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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7543551 公开时间:2020年2月24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001号 | 李坚波使用实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 | 李坚波 | 当事人李坚波2020年1月6日11时20分接受分局执法人员行政检查时,发现其持有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上诚信考核记录2018年度的诚信考核盖章存在伪造作假现象。经询问查实其2018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考试,其诚信考核盖章是伪造作假的。经证实李坚波使用实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违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 罚款1000元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0-01-06 | ||
2 | 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002号 | 云南创启滇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云南创启滇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云南创启滇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朱亚东2020年1月3日10时15分驾驶云A1C97X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2人,被检查时当事人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相关证件。经调查核实欧阳俊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10000元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0-01-06 | ||
3 | 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003号 | 秦付松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 秦付松 | 当事人秦付松于2020年1月7日15时42分驾驶云A8C65W号江淮牌小型客车由杨林驶往文山,在宜良县汇东路与起春北路段接受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其在杨林大学城搭载乘客6名大人2名小孩到文山,到达后大人支付200元/人车费。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 罚款30000元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0-0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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