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uedbet体育

图片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4-15 16:58
名 称: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0年4月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0年4月

发布时间:2020-04-15 16:58 浏览次数:65
字号:[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公开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7543551                         公开时间:2020年4月15日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备  注
1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024号汤竹英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汤竹英
当事人汤竹英于2020年2月27日10时23分驾驶云A0M37Z号长安牌小型客车由宜良驶往昆明洛羊收费站,在宜良县李毛营加油站接受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其正搭载乘客5名,到达目的地后收取25-30元/人车费。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罚款10000元

一次性缴纳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2020-03-11
2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023号索春平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索春平
索春平于2020年2月26日10时23分驾驶云A3X9N2号吉利牌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3人,被检查时当事人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相关证件。经调查核实索春平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罚款10000元

一次性缴纳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2020-02-28
3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025号余春良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余春良
余春良于2020年2月28日15时51分驾驶云A3J85U号斯柯达牌小客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1人,被检查时当事人未能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相关证件。经调查核实余春良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罚款10000元

一次性缴纳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2020-03-02
4









5










联系电话:0871-64156893       滇公网安备53011402000134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标识:5301000030  版权所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