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5月)
发布时间:2020-05-27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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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1020 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0号 | 倪绍伟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案 | 倪绍伟 | 2020年04月27日,当事人倪绍伟持云AB7102号营运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到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办理业务时,经核查,其年度审验有效期至2018年4月,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审。 | 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六项,营运客货车辆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给予倪绍伟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4月27日 | 富民运管分局 | |
2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1号 | 郭光银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案 | 郭光银 | 2020年04月27日,当事人郭光银持云AA5227号营运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到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办理业务时,经核查,其年度审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审。 | 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六项,营运客货车辆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给予郭光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4月27日 | 富民运管分局 | |
3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2号 | 朱朝林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案 | 朱朝林 | 2020年4月10日,当事人朱朝林驾驶玉溪百润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云F79029号重型自卸货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在轿子山旅游专线沈家村路口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年度审验(有效期至2019年9月)。 | 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六项,营运客货车辆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给予朱朝林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4月28日 | 富民运管分局 | |
4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3号 | 马兴继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 马兴继 | 2020年04月21日,当事人马兴继驾驶云F78797号重型自卸货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在富民县赤鹫镇赤青段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辆货箱高度与该车的《道路运输证》不一致,擅自加装了挡板,该行为已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经营立即整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决定给予马兴继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5月7日 | 富民运管分局 | |
5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4号 | 彭自云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 彭自云 | 2020年5月12日,当事人彭自云驾驶云AU5V82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富民县云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校门口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通过滴滴网络平台接单从事客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决定给予当事人彭自云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5月14日 | 富民运管分局 | |
6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5号 | 金国伟无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案 | 金国伟 | 2020年5月20日,当事人金国伟驾驶昆明采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云AF1837(危)号牵引车牵引云A3736挂(危)号从事黄磷运输经营,在昆雪线(昆明-轿子雪山公路)39公里100米处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业资格类别为"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当事人行为已构成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运输行为。 | 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十项的规定,无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决定给予当事人金国伟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5月22日 | 富民运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