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拟报废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比选的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将开展拟报废处置资产评估工作项目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拟报废资产评估工作。
二、 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拟报废处置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服务方需按照昆明交通运输局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购买服务主体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金额
人民币10000.00元。
五、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依法登记成立的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3. 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4. 具有资产评估的相关经验。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各参加比选单位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者,请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人处报名参与。
联系人及电话:张路涛,0871—64142902;
报名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20室。
附件: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拟报废资产评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申请材料说明
各申请人需提供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及竞谈文件电子版(竞谈文件PDF彩色扫描件的电子光盘),内容至少包括: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年完成的主要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及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按公告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如有)等;
5.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如有)、按公告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如有)等;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情况;
7.对工期、质量、廉政、安全等方面的承诺书;
8.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