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制作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宣传片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制作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宣传片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20万元。
二、资金来源
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预算项目“公交都市及公共停车场标准技术研究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
昆明市作为第一批全国公交都市创建试点城市,今年创建期已满,按照交通运输部及市人民政府安排,将于今年内完成创建验收,按照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验收工作的要求,创建城市验收前需拍摄城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宣传片。需委托第三方拍摄制作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宣传片,以满足公交都市验收要求。
四、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目标要求
完成昆明市公交都市创建验收工作宣传片的拍摄制作,达到交通运输部对公交都市创建验收的要求,提升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昆明市创建公交都市的良好氛围环境,保证公交都市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六、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宣传片拍摄制作完成之日止。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