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3万元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三、工作内容
协助市出管局处理涉法律方面事务,为市出管局提供专业、专项的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为单位日常业务活动和管理中涉及到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二)对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协助单位参与对外谈判、签约、解释、说明或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
(四)接受单位的委托,以市出管局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对外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执行活动;
(五)协助处理出租汽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参与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
(六)协助实施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助单位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八)协助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仲裁、调解案件的处理;
(九)协助行政管理合同范本的制定,并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对单位、行业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
(十一)对单位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的事项及其他专项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四、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承接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具有一定资质条件、场地、人员,管理较为规范。
(五)具有为交通运输部门等提供专业咨询的能力水平和经验。
五、目标要求
(一)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专项咨询,可提升我单位的行政决策水平,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工作运行能力并减少失误。
(二)随着立法体系的完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行政管理合同范本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专项咨询,可协助我单位在对行业的决策及管理能力上更专业、更严谨。
(三)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专项咨询,可协助我单位更好的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保障我单位的行政行为依法开展。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1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