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单证印刷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行业管理、失物招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等工作所需单证印制的规范性,使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市出管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有关机构提供单证印刷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7.4万元。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三、工作内容
为市出管局提供单证印刷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按照要求、规格提供印制失物招领单据的服务。
(二)提供印制行业管理、市场检查工作所需各类单据的印制服务。
(三)提供印制日常工作中所需其他单据的服务。
四、承接标准
(一)承接方具备云南省印刷行业的有关资质和工作经验,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场地。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目标要求
通过请印刷企业提供单证印刷的服务,使市出管局行业管理、失物招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等工作所需单证印制更加规范化,实现节约、高效的工作目标。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预算单位在政采云电子卖场试行在线询价、反向竞价及网上超市采购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拟通过昆明市市级政采云电子卖场来确定承接主体。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