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2020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6月)
发布时间:2020-06-2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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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1020 公开时间:2020年6月28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6号 | 石瑞兴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 石瑞兴 | 2020年6月3日,当事人石瑞兴驾驶云A0Z6N0号轻型厢式货车拉载大小瓶共140瓶液化气,从昆明春雨路滇黔桂燃气站至富民县款庄镇马街的销售店面,经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执法人员在富民县款庄街检查发现,该车辆不符合危险品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当事人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责令其停止非法运输行为。 |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给予石瑞兴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30000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6月8日 | 富民运管分局 | |
2 | 云昆富运管罚〔2020〕028号 | 余加科不按照规定进行技术等级评定案 | 余加科 | 2020年6月22日,当事人余加科持云AF9251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到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富民县分局办理业务时,经核查,其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至2019年11月,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技术等级评定。 | 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营运客货车辆不按照规定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给予余加科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1000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6月22日 | 富民运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