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媒体舆情监测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85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及时了解行业动态,监测网络舆情,维护社会稳定,了解社情民意,市出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有关机构协助完成媒体舆情监测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4万元。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三、工作内容
协助市出管局及时监测及处理各大媒体及网络上的相关行业舆情,协助提供推送舆情、分析舆情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协助市出管局及时全面的监测各大媒体及网络上的行业相关舆情;
(二)协助市出管局对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的各项舆情进行汇总及分析;
(三)协助市出管局及时处理网络负面舆情;
(四)协助市出管局通过舆情预判及时作出舆情分析报告及指导。
四、承接标准
(一)承接方从2018年至今具备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理的经验,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关专业资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承接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目标要求
通过及时全面的监测媒体及网络上相关舆情,协助市出管局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预判及处理,以便于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00692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