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2020-07-28 12:51:43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对办公设备耗材采购供应商进行询价邀请。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耗材采购供应商入库
(二)服务内容:根据工作需求,对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办公设备(含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一体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等)进行日常维护,故障处置;按照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型号提供相应的耗材(含硒鼓、粉盒、墨盒、电脑硬盘、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电话线、转换器、打印线、鼠标、键盘、光驱、光盘、感光鼓、色带架、套鼓、网卡等)。
(三)采购预算金额:按年度审批预算金额为准
(四)履行期限: 2020年-2021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相应营业许可或执业许可证书)。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供应商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8.供应商有备品备件的库存能力。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递交文件要求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6.按附件要求提供的商品报价清单;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文件密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在外封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文件。
五、递交点、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递交点: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309室(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313号)
(二)递交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10:00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佼燕,0871-64100483
附件: 办公设备耗材采购目录
联系电话:0871-64156893 滇公网安备53011402000134号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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