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宣传工作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宣传工作,现将编制的购买计划报送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基本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公共交通运输”,三级目录为“交通运输规划和政策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目录代码为A1601。
四、预算资金
人民币10万元。
五、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0〕1号),从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及第三方考评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工作内容
为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媒体监督和成果宣传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13号)要求,对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行宣传报道,一年6次报道(公路4次,铁路2次),1次专题宣传,对第三方考核结果进行公告。
七、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主要有新闻出版、发行有关资质。
八、目标要求
(一)定期对第三方考核昆明市高速公路结果进行公告;
(二)对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九、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十、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