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0年9月
发布时间:2020-09-11 11:59
浏览次数:94
字号:[
大
中
小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7543551 公开时间:2020年9月11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186号 |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安排驾驶员陈奇明于2020年8月27日15时09分驾驶云AD02223号北京牌小型客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1人,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10000元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0-08-28 | ||
2 | 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187号 | 昆明福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昆明福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昆明福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邓尚成于2020年8月28日10时12分驾驶云A0H83V号思域牌小型客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1人,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10000元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0-09-02 | ||
3 | 云昆宜运管罚[2020] 第188号 | 刘维全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刘维全 | 刘维全于2020年9月1日9时25分驾驶云AK988L号丰田牌小型客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2人,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10000元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0-09-02 | ||
4 |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