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出租汽车专用泊位硬隔离护栏及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标识牌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为切实加强出租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窗口作用,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将开展订制出租汽车专用泊位硬隔离护栏及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标识牌工作,为了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出租汽车专用泊位硬隔离护栏及出租汽车专用通道标识牌项目的承接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安装地点
昆明南窑火车站南广场
(二)服务内容:
1.隔离护栏。
(1)内容:护栏和底座。
(2)规格:4m×1.1m。
(3)材质:钢结构。
(4)定制数量:约170m。
2.通道标识牌。
(1)标识牌内容:按照业主单位提供的内容设置;
(2)规格:指示牌总高3m,面积3m(长)×0.8m(宽);
(3)材质:铝合金板;
(4)定制数量:1个。
(三)比选限价:
1. 隔离护栏360元/m。
2.通道标识牌牌4600元/块。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出租汽车行业隔离护栏及上客点指示牌制作。
三、参谈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计、制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没有因为不良行为而被政府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
4、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由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组建比选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小组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报名服务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并进行评议打分,以比选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处报名参与。
六、竞争性比选会议地点及时间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71—65700685
地点:昆明市金星小区金星广场A幢一单元二楼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场站管理科
附件:1. 南广场护栏及标识牌比选申请材料说明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