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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1-30 11:11
名 称: 昆交提复函〔2020〕16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 13434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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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提复函〔2020〕16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 1343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30 11:11 浏览次数: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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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349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九三学社市委:

贵委第十三届昆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我市智慧停车技术优势,解决医疗机构停车难及道路拥堵问题的建议》的提案(第134349号)收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能职责和现阶段开展工作,提案的提出是很有必要的,与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结合点较好。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昆明市停车场建设工作情况

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2015年起至今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停车场建设的具体要求并列入当年十件惠民实事。市交通运输局从2013年起作为公共停车场建设牵头责任部门,按照“配建为主,专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按时完成各年度工作任务。2013年至2019年底,累计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262086个。(一)政府重视

为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了昆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区政府及市规划、交警、发改、国土、住建、交运、城管、滇管、水务、防汛、园林绿化、环保、质监、人防、消防等部门组成。

市政府于2015年12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5〕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运营。

自2017年起,市政府将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整,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城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人和工作时间进度,列入各相关部门及各区的年度考核目标,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加强督办考核。

2017年2月,市政府批准组建成立了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市级融资平台负责我市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公司化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该公司的成立对规范行业技术、管理和服务标准,推广智能化、信息化运用,打造“机动车智能出行+停车诱导”模式,提升对公众的服务水平,引领我市停车行业节能环保、集约智能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二)规划建设

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4月组织对昆明主城5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区(主城建成区)开展了全市首次停车设施调查,6月形成了《调查报告》,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进行分析,测算停车需求,优化设施布局,明确阶段性适应目标。规划期公共停车场选址165处,预计新增停车泊位约7.5万个。《专项规划2017年5月通过了市规委会审查,8月21日经市政府批准执行。

(三)立法支撑

为适应停车场建设管理新的形势和要求,更好地促进昆明城市停车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全面管理,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出行需求,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于2018年启动《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修订工作。2019年7月4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1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8月18日起实施。

二、提案答复

(一)关于“充分发挥我市智慧停车技术优势,利用驻昆央企的技术力量、产业资金布局及军转民用的契机,科学制订全市停车场整体规划”、“摸清底数,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科学建设”和“推广使用智慧停车云平台”的答复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智慧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112号)的要求,全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由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该公司研发的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已于2019年上线运营,并完成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开发,可提供两大管理系统(智能停车场/库管理系统、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四大综合服务(公众停车服务、运营管理服务、政府监管服务、开放服务)。目前,该系统已接入一批涵盖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居民小区等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共计118个,泊位3.2万余个,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注册会员已突破10万人。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推进智慧停车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草拟了《全面加强昆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7月15日报送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逐步将全市建成区停车场(含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信息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实现车位共享、线上查询和预定泊位及无感支付等功能,缓解停车难问题。

《实施方案》中已明确要求加强机动车停车场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信息接入标准(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开展该项工作,并列入了2020年度昆明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二是完成路内泊位审批数据录入;三是完成路内泊位信息化管理数据接入;四是完成经营性停车场信息化管理数据接入;五是完成非经营性停车场信息化管理数据接入。待停车泊位数据接入达到一定规模后,将进一步提高全市车位利用率和周转率。

同时,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市智慧停车公司尽快开展昆明市建成区第二次停车设施专项调查工作,并于10月底前将调查数据同步录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对接市工业信息化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建议加快昆明市智慧城市和智慧医疗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将智慧停车和智慧医疗接入智慧城市总平台,实现“停车+医疗”的功能整合。

(二)关于“制订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有实力有技术的央企参与停车场项目建设,建设停车场项目应本着节约土地、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原则进行”的答复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公共停车场建设放宽市场准入,遵循“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新建和改(扩)建公共停车场,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

《实施意见》出台后,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对接有意向的投资人和金融机构,如中国中车、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建钢构、北京建工、山东高速、云南建工、中安国信、福建商会、湖南商会、省民族商会、中国银河证券、中信银行等单位,介绍市委、市政府对公共停车场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多方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市智慧停车公司是由市属国有企业昆明交投公司、省属国有企业昆钢集团及中央国有企业昆船集团联合成立,目前,该公司已建设完成了羊仙坡、云客小区、昆船工业区、西苑及穿金路等一批公共停车场,缓解了周边停车难的问题。

(三)关于“示范带动”的答复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在严格执行我市项目开发机动车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的同时,鼓励在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具备条件的商业及办公密集区、公园、运动场馆和展馆以及乱停乱放严重影响片区交通等重点区域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鼓励对各大医院现有平面停车场进行立体化改造。

市交通运输局多次与各大医院进行对接,鼓励在医院内建设地上和地下机械式停车场,或对现有停车场进行机械化改造。现已建设完成市第三人民医院、昆华医院、阜外医院、昆明市中医院呈贡院区、延安医院及博亚医院等一批立体或机械化改造停车场。近期,市交通运输局主动与市第一人民医院、延安医院、云大医院及红会医院等进行沟通,计划对现有平面停车场进行机械化改造,目前方案正在编制。

根据《关于研究规范管理机动车停车场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第123期)的要求,近期将对全市建成区路内泊位进行清理规范。届时,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警支队将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停车较难的医院周边城市道路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缓解医院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高威巍,6396028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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