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科技教育处 发布时间:2021-01-18 10:28:46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一、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昆明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主要负责承担高海高速公路、南连接线高速公路、东绕城高速公路、新机场高速公路、黄马高速公路、呈澄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公路两侧一定的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扩建,需埋设管线、电缆及修建临时性工程设施的,应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上述一定区域被称作公路建筑控制区。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三、公路上发生单方肇事交通事故,损坏路产设施,由哪个部门收取公路赔(补)偿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45号)文件精神,原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印发的《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云交财〔1994〕352号)文件自2016年10月1日起废止,路政管理部门停止收取公路赔偿费,由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向当事人收取。路政部门负责对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情况进行调查、勘验、核实,并将公路路产损坏的结果告知当事人和公路经营公司,由公路经营公司根据勘验结果向当事人索赔。
四、按照治超新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被执法部门查处后,执法部门怎么进行处罚?
在辖区政府领导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收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货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之规定,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六、逃交、拒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云南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逃交、拒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责令其停车,补交车辆通行费,并处通行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辖区内经常出现多支路政执法队伍是什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之规定,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高速公路属于国高网的由省路政总队下属的3个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由各下属大队行使路政管理职责;高速公路属于地高网的,由各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下属的路政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由其直属的路政大队或指定的县区路政大队行使路政管理职责;属于国省干线公路由省路政总队下属的各州市省管路政支队负责,具体由所在县区的省管路政大队行使路政管理职责;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修建的农村公路,由县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所属路政大队行使路政管理职责。所以,若一个行政辖区内有不同管理权限的公路,就会有不同的路政队伍,但路政队伍之间的管理不存在交叉情况。
八、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驾乘人员不遵守道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无视限速标志,超速、超车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行车时接打电话等都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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