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拟委托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及报告编制费用50万元以内(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二、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1〕1号)要求,从2021年部门预算中拨付该项目费用50万元。
三、工作内容
对《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旨在对“十四五”期间昆明市综合交通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资料收集和整理研究,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避免或减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项目所经过的人类生活环境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确保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满足人们的交通需求,实现昆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
四、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应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和满足规划环评报告编制资质要求。
五、目标要求
编制完成《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六、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七、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意见止。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