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水运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昆明水运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工作,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行业规划,三级目录为行业规划编制与研究,目录代码为C0801。
二、预算资金
人民币95万元。
三、资金来源
按照市人民政府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排昆明水运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经费的请示》的批示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1〕1号),编制费用已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
四、购买主体
昆明市航务管理局。
五、工作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8〕423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云南省水运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交航务便〔2020〕170号)要求,以《云南省水路交通发展规划(2014—2030 年)》为主要依据,结合《昆明市水运发展规划修编(2018—2035)》及昆明市水运有关规划组织开展水运项目的建设方案研究,统筹考虑已建、在建和待建项目,加强与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三区三线”空间管控深度和精准要求,通过套图叠加,开展昆明市水运建设项目与“三区三线”空间关系摸查,提出“三区三线” 控制线的建议,形成昆明水运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成果。
六、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应有从事交通水运规划研究或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研究相关业绩。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参与《昆明水运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征求意见、报审等相关工作。
七、目标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完成《昆明水运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和召开专家咨询会议,修改完善后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印发。
八、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印发止。
九、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
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组织形式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