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开展《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编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通过对“十四五”期间昆明市综合交通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资料收集和整理研究,对《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交通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满足人们的交通需求,实现昆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编制完成《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2.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只设一个标段。
3.服务期限: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意见止。
4.服务质量: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获得生态环境部门批复。
5.比选限价:50万元。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申请人从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有关违法犯罪信息,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6.业绩要求:承接单位应有相应的工作业绩和满足规划环评报告编制资质要求,2015年至今完成过1个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业绩。
7.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5年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个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工作。
三、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议小组,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报名服务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并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单位。
四、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参与。
五、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电 话(传真):0871-64178400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7室
七、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2.关于《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服务单位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docx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