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2021年3月29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3-2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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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数据表 | |||||||||
单位部门:晋宁运管分局 联系电话:67892361 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9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即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金额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2号 | 浦翠江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浦翠江 | 2021年03月05日09时56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浦翠江使用云AD77T8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05日09时15分07秒接单,从东盟森林御花园E01栋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售票中心,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59.63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44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年3月5日 | 10000 |
2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3号 | 余永平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余永平 | 2021年03月05日10时27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余永平使用云A5B01X号车通过花小猪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05日09时24分48秒接单,从金盾花园北区-南门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花小猪平台支付了83.71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花小猪平台收取了64.89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年3月9日 | 10000 |
3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4号 | 云南省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 云南省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 | 2021年3月8日09点4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云南省玉溪华泰运输有限公司通海分公司云FY1114号车在开展包车服务时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规定。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七)项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规定。 | 罚款壹仟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年3月11日 | 1000 |
4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6号 | 钟文金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钟文金 | 2021年03月08日10时3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钟文金使用云AU529P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08日10时13分38秒接单,从颐明园西区-东南门接了三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44.95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31.99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年3月9日 | 10000 |
5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7号 | 王正兵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王正兵 | 2021年03月09日10时15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正兵使用云A1M70X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09日09时50分34秒接单,从昆明市呈贡区仕林街接了三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门口,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48.13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35.76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年3月9日 | 10000 |
6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8号 | 贺德元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贺德元 | 2021年03月09日10时3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贺德元使用云AD44018号车通过妥妥E出行司机端于2021年03月09日9时23分00秒接单,从昆明广业大厦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门口,乘客通过平台支付了101.17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妥妥E出行司机端收取了乘客81.53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年3月9日 | 10000 |
7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9号 | 安宁公交有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 安宁公交有限公司 | 据昆明市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受理编号YNKM2021030402523418)2021年2月4日下午6时左右,乘客投诉安宁公交有限公司驾驶员姚正伟驾驶云AG0335号客车从昆阳至安宁途中有站外揽客情况,2021年3月10日14时3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对当天驾驶员姚正伟进行调查询问,当天驾驶员驾驶云AG0335客车从昆阳发往安宁,出站时车内有4位乘客,出站后在站外上了一名乘客,经调查该安宁公交有限公司驾驶员姚正伟驾驶云AG0335号客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径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项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规定。 | 罚款壹仟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年3月11日 | 1000 |
8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15号 | 马国庆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马国庆 | 2021年03月15日09时52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马国庆使用云A81T63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15日09时19分10秒接单,从昆明市呈贡区***接了一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45.21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34.50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16 | 10000 |
9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20号 | 苟应章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苟应章 | 2021年03月15日10时17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苟应章使用云A638QL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15日09时51分00秒接单,从呈贡区朝云街466号昆明呈贡新区第一小学南侧接了两名乘客到晋宁区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旅游度假区,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51.97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38.80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17 | 10000 |
10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21号 |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案 |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2021年03月17日10时2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驾驶员李习使用云AD27218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17日10时08分21秒接单,从昆明南站-到达层-停车场A区-滴滴车站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65.44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46.71元车费。经核查该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规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18 | 10000 |
11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23号 | 段胡涛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段胡涛 | 2021年03月18日09时55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段胡涛使用云AW88Z3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18日09时25分35秒接单,从滇越之旅火车旅馆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63.84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52.97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18 | 10000 |
12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24号 | 冯有琼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冯有琼 | 2021年03月18日10时22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冯有琼使用云AY670Y号车通过及时用车软件于2021年03月18日9时42分00秒接单,从昆明南站接了四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平台支付了45.74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及时用车软件收取了乘客34.26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18 | 10000 |
13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25号 | 云南能投云能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案 | 云南能投云能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19日10时09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云南能投云能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卫金使用云AD47886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19日09时35分48秒接单,从昆明市呈贡区彩云中路春融街-A口接了两名乘客到晋宁区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44.42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41.32元车费。经核查该云南能投云能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23 | 10000 |
14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26号 | 户安东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户安东 | 2021年03月19日10时41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户安东使用云A2V9K5号车通过花小猪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19日09时38分14秒接单,从福万家超市(实力锦城店)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花小猪平台支付了37.58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花小猪平台收取了30.78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伍仟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19 | 5000 |
15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29号 | 张友兵载客时未使用计价器运营案 | 张友兵 | 该云AR4701号出租车驾驶员于2021年03月18日11时左右从融博兴隆小区拉载一名乘客(是一名老人),乘客投诉该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进行运营,经调查该车驾驶员存在运营过程中未使用计价器行为 | 违反了 《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五)项无人乘坐或者待租时,应当竖立空车标志牌,载客时应当放下标志牌,使用计价器的规定,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至(六)项规定的处200元以下500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贰佰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22 | 200 |
16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30号 | 赵红菊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赵红菊 | 2021年03月24日11时0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赵红菊使用云A6D9N5号车通过呼我平台于2021年03月24日10时01分接单,从呈贡区小新册村-公交站接了两名乘客到晋宁区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旅游度假区(建设中),乘客通过平台支付了65.21乘车费,驾驶员通过平台收取了乘客付给的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25 | 10000 |
17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31号 | 望清华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望清华 | 2021年03月24日10时46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望清华使用云AD26976号车通过花小猪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24日10时10分33秒接单,从大学城南-D口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花小猪平台支付了25.07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花小猪平台收取了20.57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伍仟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25 | 10000 |
18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32号 | 耿保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耿保 | 2021年03月25日10时3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耿保使用云A2TX23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25日09时49分15秒接单,从宏鹏公路港北侧-上车点接了三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73.85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64.40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25 | 10000 |
19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33号 | 崔智敏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崔智敏 | 2021年03月25日11时05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崔智敏使用云A481LM号车通过滴嗒软件于2021年03月25日9时35分接单,从连然华府南苑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与乘客协商取消订单,双方通过价议的方式乘车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加驾驶员微信的方式支付了65.00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微信收取了乘客65.00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 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3/25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