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7 10:51:13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受理部门: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科。
办理地点:金星小区金星广场C幢2楼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办理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5700683。
收费标准: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一、《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第十八条: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按照规定向相应的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并注册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三、《云南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暂行)》第十七条: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由所属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和报备信息后,方可从事网约车服务。
办理流程:
一、报备
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由所属平台公司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科报备,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
(二)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二、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由经办人审核后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科负责人审批,并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结注册手续,并在从业资格证中加盖注册章。
三、变更网约车平台公司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可以按下列程序变更网约车平台公司:
(一)原平台公司报备注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
2.与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证明文件。
(二)新的平台公司重新报备,并提供以下材料:
1.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
2.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四、注销注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通过出租汽车经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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