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的士报印刷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Copy1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的士报印刷工作,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的士报印刷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后勤管理,三级目录为印刷和出版服务,目录代码为E1803。
二、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7.2万元。(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预算项目“印刷、制卡及媒体宣传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四、工作内容
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协助市出管局按期开展的士报印刷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协助市出管局按期、按量完成的士报的印刷工作;
(二)协助市出管局对报纸的内容进行校对,保障的士报的印刷质量;
(三)协助市出管局对印刷好的报纸进行运输及配送。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方需具备云南省报刊印刷相关专业资质,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场地;
(二)能够保障印刷质量及印刷品送达时效;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五)承接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目标要求
协助行业管理部门按要求的时限、数量、内容及质量完成的士报印刷任务,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正面宣传,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驾驶员行车文明行为。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自行采购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65700692
地点:昆明市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幢三楼宣传教育科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