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在岗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基本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劳动就业,三级目录为就业创业培训和指导(包含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师资培训),目录代码为A0205。
二、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48万元。(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预算项目“从业人员岗前、在岗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四、工作内容
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协助开展行业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一)协助市出管局组织一次重点人员的场景模拟实景培训,模拟多种场景下的服务规范并进行服务指导。
(二)协助市出管局组织一次全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理念的理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
(三)协助市出管局汇总培训记录并及时制作汇总材料,并对培训进行视频及照片的记录及存档。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方具备云南省uedbet,uedbet体育业培训经验及能力,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关资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承接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目标要求
根据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限、人数、内容完成计划内的培训任务。通过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能力进行理论培训,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加服务理念,推动行业发展,提升乘客满意度及公众对行业的认可度。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自行采购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65700692
地点:昆明市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幢三楼宣传教育科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