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宣传工作项目购买计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宣传工作,现制定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基本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公共交通运输”,三级目录为“交通环境评价”,目录代码为A1603。
四、预算资金
人民币10万元。
五、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1〕1号),从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及第三方考评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工作内容
为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媒体监督和成果宣传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13号)要求,对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对第三方考核结果进行公告。
七、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主要有新闻出版、发行有关资质。
八、目标要求
(一)定期对第三方考核昆明市高速公路结果进行公告;
(二)对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九、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十、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
若社会各界对我局采购计划有任何异议,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并签署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应加盖公章)。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呈贡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33室
收件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处 邮编:650500
电话、传真:0871—6415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