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现依法发布“档案管理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档案管理购买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1. 服务内容:依据《昆明市档案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办法>的通知》(昆档发〔2012〕37号)、《昆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19年昆明市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昆档发〔2019〕20号)、《昆明市档案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昆档发〔2017〕4号)要求,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文书档案整理(电子版)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
2.服务期限: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2020年度档案管理服务内容。
3.服务质量: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文书档案整理(电子版)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文书档案打印、装订纸质档案及纸质目录,档案装盒、装订、上架、标引等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文书档案全套数据备份。
三、购买服务主体单位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金额
人民币30000元。
五、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整理、制作文书档案的有关资质;
3.在上级单位省、市档案局及省、市保密局进行了专门备案,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4.具有从事数字化加工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
5.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参与文书档案整理归档、数字化加工等。
6.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应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将档案资料外传。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资料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项目服务单位;若二次报价相同,以谈判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优先。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6月16日至6月21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联系人处报名参与。
八、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71-64142902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