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2021年6月17日至6月24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6-2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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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数据表 | |||||||||
单位部门:晋宁运管分局 唐媛 联系电话:67892361 时间: 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4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即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金额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84号 | 鲁保林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鲁保林 | 2021年06月15日09时4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鲁保林使用云A23K78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6月15日09时09分04秒接单,从春融街地铁站D口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45.25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37.81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6/21 | 10000 |
2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86号 | 段辉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段辉 | 2021年06月15日09时45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段辉使用云AS88X6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6月15日09时20分18秒接单,从驼峰街地铁站C口接了三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46.51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34.00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 罚款伍仟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6/21 | 5000 |
3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87号 | 李顺国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李顺国 | 2021年06月16日09时48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顺国使用云AD37290号车通过花小猪平台软件于2021年06月16日08时55分56秒接单,从恒大城物业服务中心南侧接了一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花小猪平台支付了65.92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花小猪平台收取了51.29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6/21 | 10000 |
4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72号 |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2021年05月06日09时37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北京轻享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驾驶员何金昌使用云AD21376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5月06日09时05分45秒接单,从昆明市呈贡区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48.47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34.90元车费。经核查该公司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6/24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