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uedbet体育

图片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7-16 15:55
名 称: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关于2021年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15:55 浏览次数:74
字号:[ ]

一、项目背景

根据工作所需,并按照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下称出管局)工作计划,2021年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服务即将开展,需要聘请法律机构提供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服务。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6〕11号)要求,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相关文件,出管局已完成购买法律服务计划报请审批、公示等环节,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保障机构,欢迎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比选。

二、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1.为出管局日常业务和管理中涉及到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文书的起草、修改、审查等;

2.配合出管局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或者本辖区范围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提出法律意见,参与法制审核;

3.协助出管局参与对外谈判、签约、解释、说明或解决有关法律问题;

4.接受出管局的委托,以出管局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对外纠纷的调解、和解活动;

5.协助处理出租汽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参与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

6.协助出管局实施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7.协助出管局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8.协助出管局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仲裁、调解案件;

9.协助出管局完成行政管理合同范本的制定,并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事项或相关政策性文件及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合法性审查;

10.对出管局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11.协助出管局完善、更新巡游车企业与驾驶员之间“挂靠经营”或“公车公营”模式的营运协议合同。合同内容要符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对驾驶员的营运行为有所约束力;

12.协助出管局结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因多次下发整改仍管理不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行政执法、证据固化、风险规避、达到退出市场条件的标准界定及退出市场后续问题处置等方面事宜,给予法律咨询服务;

13.对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的事项给予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二)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内容:

对行业内有需求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驾驶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1.对行业内驾驶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驾驶员提供邮件形式的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1)对行业内驾驶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出管局管辖区域内驾驶员提供免费咨询的邮箱,驾驶员通过邮件方式咨询;

(2)出管局组织或开展的专项法律咨询(例如局长接待日等)。

2.为行业有需求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驾驶员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服务:

(1)对行业内有需求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驾驶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供诉讼咨询,代为起草法律文书、代为整理证据材料等;

(2)应出管局安排代为出庭应诉(但出庭应诉的案子每年不超过5件),驾驶员另行与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办理相关委托,律所免费指派为驾驶员出庭应诉。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对管理对象法律培训、咨询任务。

三、服务费控制价:

1.总价13万元;

2.分项价:

(1)日常法律服务:8万元/年。

(2)专项法律服务:5万元/年。

四、服务期限:

1.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实行一招三年;

2.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法律专项服务项目,根据出管局当年具体需求确定后,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承接标准

法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领域知识和技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服务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拟选派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服务团队主负责人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并且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优先;

2.其余组成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四)有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经验或者熟悉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法律业务的可优先予以考虑。

(五)法律服务机构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六)法律服务机构没有因为不良行为而被政府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参与比选的律所提交的比选文件,在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详见附件)。

七、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需加盖事务所公章),到出管局报名参与。

比选时提交与电子版一致比选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比选文件内容包含:

1.律师事务所概况;

2.服务内容;

3.项目律师服务费团队成员简介;

4.法律服务报价及说明;

5.附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其他参见附件。

以上比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后在比选时提交给联系人。

八、竞争性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电 话:0871-65711813

地 址:昆明市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栋写字楼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三楼法制与信息科

                          

附件: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871-64156893       滇公网安备53011402000134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标识:5301000030  版权所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