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一、采购条件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开展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二、采购限价:58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等文件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时,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在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预报审资料清单中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专题研究报告。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制定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实施方案,开展评价工作,并提交《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报告》。
(二)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成果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审查为止。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谈判只设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信息,并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单位确定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各参加比选单位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六、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者,请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8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人处报名参与。
七、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比选评议小组否决不合格竞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为有效竞标不足三个,比选评议小组认为剩余供应商仍具有竞争力的可视情况继续评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电 话(传真):0871-63967525/18972867518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附207室
附件1 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附件2 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