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2021年7月20至7月28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08-02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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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数据表 | |||||||||
单位部门:晋宁运管分局 唐媛 联系电话:67892361 时间: 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8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即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金额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80号 | 李发德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李发德 | 2021年05月14日09时52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发德使用云AV96U8号车通过花小猪平台软件于2021年05月14日09时23分35秒接单,从昆明市呈贡区谊康北路滇池明珠广场-西门接了一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花小猪平台支付了38.79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花小猪平台收取了29.76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分期罚款第二期壹仟伍佰元整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7/20 | 1500 |
2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108号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2021年07月14日10时07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立豪使用云AD30187号车通过曹操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7月14日09时41分接单,从博欣路东口(公交站)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曹操出行平台支付了26.72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曹操出行平台取了41.72元车费。经核查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 | 罚款伍仟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7/23 | 5000 |
3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112号 | 邹飞雄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邹飞雄 | 2021年07月26日10时11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邹飞雄使用云AD16009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7月26日09时17分38秒接单,从全季酒店(昆明经开区云大西路店)西侧接了三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77.10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62.40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7/26 | 10000 |
4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42号 | 柯火辉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柯火辉 | 2021年03月31日10时52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柯火辉使用云AD57931号车通过阳光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3月31日10时18分接单,从健之佳健康药房(廊桥阳光购物公园店)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售票中心,乘客通过阳光出行平台支付了12.65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阳光出行平台收取了15.14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7/27 | 10000 |
5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115号 | 赵鹏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赵鹏 | 2021年07月28日10时0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赵鹏使用云AP5U25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7月28日09时36分04秒接单,从呈贡铁豪汽汽修厂-北门东侧接了四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33.34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29.10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7/28 | 10000 |
6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116号 | 李明华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李明华 | 2021年07月28日10时08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明华使用云AD23708号车通过安安用车平台软件于2021年07月28日09时30分接单,从景明北路/联大街(路口)东侧接了三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安安用车平台支付了38.62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安安用车平台收取了42.88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7/28 | 10000 |
7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99号 | 肖群放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肖群放 | 2021年07月05日10时07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肖群放使用云AD38800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7月05日09时12分51秒接单,从汇都宾馆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114.74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82.30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 | 罚款壹万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7/28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