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农村公路数据综合管理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购买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需对公路数据综合管理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购买服务,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基本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公共交通运输,三级目录为公路水路航空交通服务事项,目录代码为A1604。
二、资金需求
经初步与市场主体对接,并参考国内相关城市开展类似工作情况,对所需经费进行系统测算约为4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按照市政府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预算用于公路数据综合管理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资金的请示》(昆交请〔2021〕119号)的批示,已同意将2021年初预算安排市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务量统计工作补助经费”40万元,调整用于农村公路数据综合管理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业务。
四、工作内容
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全市农村公路电子地图管理数据服务,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计划数据服务并协助完成中央、省级、市级年度计划申报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咨询服务。
五、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应熟悉交通运输部年报数据结构、中央车购税计划管理系统等行业系统,具备参与全市农村公路数据管理分析能力。
六、目标要求
全面提升全市农村公路行业数据的管理应用水平。
七、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合同签订日截止,服务期为12个月。
八、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