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服务单位竞争性比选公告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开展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工作,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编写、召开评审会并保证其成果能通过评审取得评审意见(附专家签字),交付招标人验收,提供有关后续服务(工作内容还包含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需增加的内容)。
(二)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只设一个标段。
(三)服务期限:本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服务工作时间预计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至通过专家评审。
(四)服务质量:《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评审会的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附专家签字)。
(五)比选限价:10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从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三)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申请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有关违法犯罪信息,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六)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在2017年至今完成过1个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
(七)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评议小组,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根据《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服务单位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交通运输局报名参与。
六、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工
电 话(传真):64178400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7室
八、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7日
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服务单位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确需且不可避让滇池保护区的论证报告服务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