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一、采购条件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将开展编制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二、采购限价:50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于2016年组织编制了《昆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在推进过程中,因专项规划选址的公共停车场土地权属、社会投资意向不高,建设资金等困难,导致项目落地难,规划位置也产生变化。根据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研主城区停车难问题时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为解决前期规划选址落地在目前实施工作中推进缓慢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开展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拟对2016年编制的《昆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中的规划范围、选址模式等内容进行调整。
1.前期准备,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以及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期进度。
2.收集公共停车场有关资料并开展有关调查。按照要求,进行基础资料搜集及有关调查工作,包含昆明市公共停车场现状分布情况、使用特征和需求分析,昆明市机动车保有量、停车收费政策及价格分区等内容。
3.编制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按照昆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昆明“十四五”期间城市空间与人口经济,常规交通、轨道交通等其他交通方式变化趋势,统筹研究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发展定位,通过分析昆明市停车现状,预测城市公共停车需求,确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规模和分布,对2016年编制的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中的规划范围、选址模式等内容进行调整,并落实到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指导“十四五”期间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
(二)服务期限:自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市政府审批发布之日止。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谈判只设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四)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精神,中标单位若经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五、目标要求
(一)项目成果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规划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发展及其他必要的有关信息和基础资料,能指导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
(三)规划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完成规划任务的相应对策。
(四)规划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五)各项规划技术成果达到专家评审及验收要求,取得专家意见,并配合完成有关审批工作,取得批复。
六、服务单位确定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各参加比选单位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七、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呈贡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工
电 话(传真):0871-63960286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7-2室
附件:1.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比选报名材料
2.编制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3.编制昆明市公共停车场“十四五”专项规划项目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