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一、采购条件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将开展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二、采购限价:100000.00元。
三、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昆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的监管,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全面推进项目绩效水平提升,实现PPP项目规范运作的目标,根据轨道交通4号线特许经营协议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和5号线PPP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昆交通〔2021〕54号)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和5号线PPP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昆交通〔2021〕54号)规定,对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出具《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绩效考核报告(2021年度)》
(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谈判只设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信息,并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六)近3年(2018年至今)开展类似绩效考核项目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单位确定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各参加比选单位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六、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者,请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00至17:0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人处报名参与。
七、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待定。
八、其他事项
比选评议小组否决不合格竞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为有效竞标不足三个,比选评议小组认为剩余供应商仍具有竞争力的可视情况继续评审。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电 话(传真):0871-63967525/18972867518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附207室
附件1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附件2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PPP项目绩效考核服务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