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数据表(2021.08)
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电话:64615725 时间: 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31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1 | 云昆运管罚[2020]094号 | 张旭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张旭 | 当事人张旭于2020年03月17日上午11时20分驾驶云M.DD283号传祺牌小型客车,在昆明北部客运站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4月21日 |
2 | 云昆运管罚[2020]293号 | 谢曹云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谢曹云 | 当事人谢曹云于2020年10月21日上午11时36分驾驶云D.QB680号大通牌小型客车,在金龙饭店停车场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9日 |
3 | 云昆运管罚[2020]028号 | 陈永华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陈永华 | 当事人陈永华于2021年01月18日下午12时04分驾驶川D.FD886号别克牌SGM6529ATA小型客车,在昆明二环南路与春城路交叉口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1年2月2日 |
4 | 云昆运管罚[2021]031号 | 任泽林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任泽林 | 当事人任泽林于2021年01月18日上午10时39分驾驶云A.X839J号长安牌SC6482CD6小型客车,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下客点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1年2月26日 |
5 | 云昆运管罚[2021]184号 | 石林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石林 | 当事人石林于2021年07月07日下午17时00分驾驶云C.DK025号大通牌SH6525C1D5小型客车,在昆明市长水机场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1年8月3日 |
7 | 云昆运管罚[2021]188号 | 昆明联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一案 | 昆明联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 当事人昆明联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03日上午08时51分驾驶云A.L2645号大型客车,在昆明福德路新里程人才市场门口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暂扣该经营车辆。 |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四项,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1年8月2日 |
8 | 云昆运管罚[2021]190号 | 张贵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一案 | 张贵 | 当事人张贵于2021年07月09日上午11时22分驾驶云A.5YX81号五菱牌LZW6443BTY小型客车,在二环南路与福德路交叉口接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 | 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2021年7月27日 |
9 | 云昆运管罚[2020]290号 | 朱新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朱新学 | 当事人朱新学于2020年11月02日上午10时09分驾驶云S.EA730号宝骏牌LZW6480BMY小型客车,在昆明火车站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2月3日 |
10 | 云昆运管罚[2020]291号 | 孙家团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孙家团 | 当事人孙家团于2020年10月27日上午11时26分驾驶云M.FV990号别克牌小型客车,在昆明市福兴路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9日 |
11 | 云昆运管罚[2020]292号 | 刘永明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刘永明 | 当事人刘永明于2020年09月16日上午10时26分驾驶云A.1T53Y号大通牌SH6525C1D5小型客车,在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0年11月19日 |
12 | 云昆运管罚[2021]022号 | 邓煜寰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邓煜寰 | 当事人邓煜寰于2021年01月12日上午10时55分驾驶云A.L82L8号传祺牌小型客车,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1年1月29日 |
13 | 云昆运管罚[2021]036号 | 张朝兵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张朝兵 | 当事人张朝兵于2021年01月26日上午10时49分驾驶云A.Z037G号东风牌LZ6510MQ15M小型客车,在昆明宝海路2号附2号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1年2月10日 |
14 | 云昆运管罚[2021]037号 | 姜云才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一案 | 姜云才 | 当事人姜云才于2021年01月27日上午10时49分驾驶云D.7P083号五菱牌LZW6478EA6小型客车,在昆明春城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并暂扣该违法经营车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2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