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1年8月
发布时间:2021-09-1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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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公开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7543551 公开时间:2021年9月6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35号 | 唐贵宁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唐贵宁 | 唐贵宁驾驶云AD24522比亚迪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7/26 | ||
2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42号 | 张鹏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张鹏 | 张鹏驾驶云A0905S丰田牌小轿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26 | 警告,宣传教育 | |
3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47号 | 刘平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刘平昆 | 刘平昆驾驶云AR7H70长安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5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31 | ||
4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51号 | 杨俊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杨俊 | 杨俊驾驶云A0K6P6吉利美日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9 | ||
5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53号 | 牛元贵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 | 牛元贵 | 牛元贵驾驶云A3TR29北京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10 | ||
6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53号 | 崔云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崔云华 | 崔云华驾驶云AQ0S37长安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20 | ||
7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57号 | 李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李银 | 李银驾驶云A3S85J东风日产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24 | ||
8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58号 | 樊吉良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樊吉良 | 樊吉良驾驶云AD30294一汽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不予处罚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25 | 警告,宣传教育 | |
9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59号 | 付林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付林刚 | 付林刚驾驶云A9S19H思域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25 | ||
10 | 云昆宜运管罚〔2021〕161号 | 刘剑龙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刘剑龙 | 刘剑龙驾驶云A7D23G东风标志牌小驾车使用网约车平台搭载乘客运营,经查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1/8/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