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bet,uedbet体育

图片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9-26 11:51
名 称: 昆交建复函〔2021〕27号 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146009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号: 关键字:

昆交建复函〔2021〕27号 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1460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26 11:51 浏览次数:428
字号:[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60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惠、李静娅、葛存芬、普春梅、李培丽5名代表代表:

您们在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政策扶持,企业努力,实现后疫情时代道路交通运输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探索创新金融政策,积极助力企业融资

(一)深入一线摸排企业融资难问题症结

为落实好市委主要领导近期批示精神,市金融办走访调研了昆明市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共计12家中小微企业。针对昆明市不同行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获得信贷情况作了深入了解,同时对昆明市现有金融支持政策进行了宣讲。

(二)遍访金融机构收集金融工作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支持金融机构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市金融办组织走访了全市共计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各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融资方式、融资成本、不良率等情况进行了解,掌握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情况及面临的问题,收集了各机构对政府部门在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探索建设昆明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落实昆明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精神,推动昆明金融改革创新,优化昆明金融发展环境,增强昆明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金融办拟开展昆明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建设。通过搭建平台,解决资金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让企业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腿,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培育高效融资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持续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对称各方信息。市金融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探索开辟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渠道。继续通过深入走访服务企业、举办银企融资对接会、银政企政策宣讲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同时,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撬动信贷资金加大对昆明市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文件

在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市稳就业各项决策部署,加大《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基础上,市人社局及时研究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稳定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08号)、《关于印发昆明市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及边缘户劳动力稳就业保收入十条措施的通知》(昆应疫指〔202054号)、《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等稳就业措施。同时,及时下发《关于转发省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文件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省级部站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认真做好失业保险金、失业补贴金和临时价格补贴等工作,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切实抓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地,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分为普惠性政策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下简称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昆明市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从2015年起开始执行,从最初的享受范围为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逐步扩大到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低于昆明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所有参保企业。返还标准也由原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扩大到中小微企业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执行,大型企业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执行。在此基础上,2019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75)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开始实施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予以返还金额,大幅提高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对激励企业积极承担稳定就业社会责任起到积极作用。

(二)昆明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至2020年全市共有25469户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定就业岗位200.21万个,拨付企业稳岗返还资金12.65亿元。

2020年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企业发展。昆明市加大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由原来企业自主申报转变为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筛查,对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应核尽核,应返尽返。主要做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通过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全市每日通报和每周调度制度,确保全市稳岗返还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作为。昆明市由过去的坐等上门转变为主动服务。采取专人负责、分片包干、主动联系的方式对接服务企业,确保本辖区内应返尽返,不落一户三是简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水平。针对疫情推行网上办理,开展不见面便民方式办理。压缩办理时限,将以往需要2个月的审核拨付时间压缩到极限的5天(公示需要5天),快速将返还资金送到企业手中。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政策。昆明市采取多渠道多种宣传方式,利用全省人社服务热线12333平台、人社与就业APP、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栏目、昆明移动公交传媒、昆明七彩公交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智慧就业等各类平面媒体上进行刊载宣传等,加大政策信息推广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2020年,按照应享尽享、应返尽返的原则,全市共有23321户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定就业岗位77.81万个,拨付企业稳岗返还资金5.74亿元(其中:全市共有54户企业享受了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稳定就业岗位2.75万个,拨付企业稳岗返还资金2.22亿元)。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对减轻各类企业负担,为受疫情影响企业脱困、助力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支持保障。

(三)昆明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

为应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受新冠疫情冲击,昆明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企业。2020年,市、县两级劳动就业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为昆明铁路局、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交通运输企业申报提供全程服务。通过政策宣讲、实地走访、主动上门服务和专人一对一指导等服务让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到疫情期间的失业保险政策红利。2020年,全市共有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公交有限公司、昆明交运集团禄劝汽车运输公司和昆明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享受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政策,稳定岗位10837个,发放金额8469.97万元。其中: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8156.37万元,为2020年度全市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最高的企业。除此4家企业外,全市其他交通运输企业也都享受了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其中昆明铁路局享受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1597.8万元,为2020年度享受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资金最高的企业。2020年,昆明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共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近1.2亿元,占当年度昆明市拨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5.74亿元的2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及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减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带来的影响,为企业稳定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5年以来,昆明市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均依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政策文件,市级文件不能突破省级有关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文件的有关规定。2020年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为一年,申报时间截止20201231日。截止目前,昆明市尚未接到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政策。因此,昆明市2021年尚未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工作。针对各位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关于继续执行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的意见建议,市人社局及时向省人社厅报告,争取相关政策继续执行,减少疫情带给企业的影响,帮助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走出困境,最大程度的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落实uedbet,uedbet体育业补贴政策

(一)落实城乡公交保险补贴政策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昆通〔200864号)的有关要求,为促进全市城乡公共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按照城乡公交车辆保险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的原则,给予车辆保险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2018—2020年申报下达城乡公交保险补贴共计4781.71万元(其中嵩明县2018165.72万元、2019161.73万元、2020144.73万元)。

(二)及时下达通客车奖励资金

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云交运输〔201915号)精神,对完通客车目标任务的按照每个建制村6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2019年以来,及时下达昆明市建制村通客车奖励资金132万元(其中2020年下达嵩明县2个通客车建制村奖励资金12万元)。

(三)落实中央、省成品油及新能能源补助政策

1.成品油补助。按照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2019—2020年安排下达成品油补助资金共计32421.26万元(其中嵩明县公交成品油补助资金558.48万元、出租汽车油价调整政策补助资金214.87万元)。

2.新能源公交补助。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交运管〔20151025号)明确:中央财政对201511日起购买并上牌,且在正常运行(其中存量部分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增量部分月运营里程不低于2500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标准》和《云南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一次性购车补助标准》下达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纯电动公交车6—8米每年每辆4万元、8—10米每年每辆6万元、10米以上每年每辆8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6—8米每年每辆2万元、8—10米每年每辆3万元、10米以上每年每辆4万元。2015—2021年下达节能与新能源补助共计36804.7316(其中嵩明县30万元审计一次性购车补助资金、5万元中央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

(四)落实重点企业省级财政贴息补助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加快恢复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31)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昆明市客货运重点企业省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全力帮助交通运输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恢复发展。一是做好名单申报工作。及时将文件转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企业,并通过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开宣传,全力组织辖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客货运重点企业名单收集、审核、报送工作。昆明市共有32家客货运企业纳入道路运输客货运重点企业名单。二是统筹做好贴息资金申报、兑付工作。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加快恢复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指导昆明市纳入名单的企业认真做好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于20202批次申请省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7224.72万元;其中,由市本级拨付的贴息资金3823.14万元,已按程序完成兑付。于2021225日联合市财政局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申报昆明市客货运重点企业省级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第三批)的请示》,申请贴息资金共计2812.25万元。贴息资金的兑付,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帮助交通运输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恢复经营发展,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昆明市市开始了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战略部署,作出了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出台了《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公共交通的决定》(昆通〔200864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广丘北经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15号)、《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等政策、规定。长期以来,昆明市以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以实现区域发展均等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为目标,以城乡居民出行安全、便捷、优惠为出发点,着力提升城乡道路客运普遍服务能力和一体化发展水平,保障农村地区公交客运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工作对接,强化属地补助政策落实

以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为契机,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接财政、属地政府,建议编制属地城乡公交、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构建管理主体、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营监管一体的城乡公交发展体系;优先保障客运场站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地区公共客运站场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城乡公交、农村客运信息化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有力促进城乡公交可持续发展。给予辖区城乡公交、农村客运企业车辆购置和场站建设贷款贴息;给予公交爱心卡补贴、信息化建设补贴、冷僻客运线路运营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运营补助,降低客运企业运营成本,推动农村客运、城乡公交行业转型升级,确保客运线路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保安全、提服务目前安宁市制定《关于安宁市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时意见》,给予新能源公交车30%购置补贴、驾驶员工龄补贴、学生专线、爱心卡等系列补贴,较好的支持城乡公交发展,至2019年底,其公交出行分担率达40%石林县给予公交老年卡最高限额补贴200万元/年,给予学生卡补贴50-100万元/年不等;东川区给予公交企业老年卡补贴80/年;晋宁区给予城乡公交贷款贴息和站台建设补贴。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对接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昆明才城乡公交发展实际,制定城乡公交奖补政策,促进城乡公交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沈希麟 63175733,肖雄飞 64199367

 

202175


联系电话:0871-64156893       滇公网安备53011402000134号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许可证编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标识:5301000030  版权所有:昆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