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交建复函〔2021〕39号 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6128号建议答复的函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612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国学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普公路修建人行道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小普公路基本情况
小普公路起点位于官渡区小板桥街道,止于经开区管委会普照村,路面宽平均为7.5米,为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公路等级四级,行政等级为区道,其中小板桥至经浦路段为官渡区负责管养路段,全长2550米;经浦路至普照村段为经开区负责管养。
二、公路现状
目前小普路(昆峨线至云大西路段全长1557米)除K0 468-K0 754路段由于民房紧靠公路路缘的286米路段未铺筑人行道外,其余1271米道路两侧均铺设有1-3米不等人行道;小普路(云大西路至经浦路段全长943米)道路两侧现有公路排水沟并种植有胸径30-50厘米桉树,加之行道树距周边企业及民房围墙较近,该路段不具备铺设人行道条件。
小普路(官渡段)全长2550米道路已设有路灯,其中,K0 000-K1 027路段,路灯设置于道路右侧,K1 027-K2 550路段,路灯设置于道路左侧。目前,路灯管养责任单位为官渡区城管局。
经开区段受行道树、排水沟以及紧靠房屋等影响,暂不具备设置路灯和人行道条件,目前由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管养。经与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接,小普路经开区段计划进行市政化改造,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下一步市政化改造时会满足人行道及路灯需求。
二、工作建议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建议由官渡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具体负责。
一是具备条件的路段完善道路非、机隔离措施,增设人行道,不具备条件路段,结合实际情况和片区改造计划,按照城市道路设计要求,逐步补齐道路亮化和交通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二是加强对小普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确保道路行车畅通。三是通过宣传发动、责令整改及强制等措施,杜绝占道经营,实现小普公路干净、整洁、有序,解决脏乱差现象。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督促官渡区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道路管理养护有关工作。确保道路安全、通畅。以此逐步改道路通行问题。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乾亚 64159039 ,15925219940)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