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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09-26 11:46
名 称: 昆交提复函〔2021〕16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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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提复函〔2021〕16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26 11:46 浏览次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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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赵成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0206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及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实际,以《方案》要求为导向,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和建立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为着力点,以逐步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工作目标,于20209月初草拟了《昆明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充分征求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市级财政、发改、编办、公安、工信、农业农村、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司法等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已于20214月初将《办法》上报昆明市人民政府。

二、《办法》主要内容

结合全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难点,本《办法》从总体要求、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监管体系及工作要求等五方面进行编制。核心内容为:明确改革工作阶段性目标、完善管养体制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等三个方面。

(一)工作目标方面

国务院、两部委、省政府明确本次改革工作分两阶段(2022年、2035年)进行,具体目标为:2022年,改革内容基本完成,列养率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6%(在库列养里程比例),中等路率不低于78%2035年,改革工作全面完成,要求治理体系完备、运转高效、服务均等化、治理能力全面提高等。

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办法》将改革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阶段(2022年),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三项指标增加至七项,分别为:路长制覆盖率100%(四好农村路及试点工作要求),管理率100%(路政执法管理),社会监督公示率100%,列养率100%,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同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6%(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起步较早,路面养护已进入高峰期);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8%

二阶段(2025年),巩固提升改革成果,总结经验及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措施,逐步实现均衡化发展。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4%,路况质量自动化检测覆盖率达100%,无五类危桥、四类危桥低于6%

三阶段(2035年),工作目标与《方案》保持一致,基本完成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体制机制方面

压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县、乡、村三级路长对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负直接责任,持续推进路长制度。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养护管理水平。《办法》主张政府主导、行业负责、部门联动、分级管理、社会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目前,该《办法》已征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以及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意见,并已按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资金保障方面

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组成,共分为三大类:养护工程资金、日常养护资金、专项资金。省、市为补助资金,县级为支出责任,并根据管养里程变化动态调整。市补资金借鉴省补方案,按照区域经济发达程度分类进行补助。

一类县: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空港经济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经开区、高新区、滇池度假区。

二类县:嵩明县、盘龙区(托管滇源街道办事处、阿子营街道办事处)、石林县、宜良县、富民县、晋宁区、阳宗海风景区。

三类县: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

1.养护工程资金

省级资金: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给予补助,全额用于养护工程。2021年补助5730万元。

市、县两级资金:总额不低于省补资金的80%,一类县市补资金不低于省补资金的20%,县(市)区支出责任不低于省补资金的60%;二类县市补资金不低于省补资金的40%,县(市)区支出责任不低于省补资金的40%;三类县市补资金不低于省补资金的60%,县(市)区支出责任不低于省补资金的20%2021年市补2570万元,县级支出约2020万元。

2.日常养护资金

国务院、两部委及省《方案》中明确规定,自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不得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2021年需投入9194万元(未下达)。

省级资金:《方案》将昆明市列为一类地区,规定省、市、县分担比例为10%20%70%2021年省补919万元。

市、县级资金:由于各县(市)区财力差距较大,为降低县(市)区支出责任压力,切实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提供资金保障,《办法》建议调整市、县资金承担比例为:一类县10%0%90%,二类县10%50%40%,三类县10%60%30%2021年市补3823万元,县级支出4452万元。

3.专项资金

为加强通道性农村公路应急抢险工作,及时抢通因水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中断,打通抢险救灾通道,降低灾毁损失,保障道路正常通行,确保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转,《办法》建议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应急抢修补助资金,该补助资金根据实际灾毁情况及年度统计数据进行统筹拨付。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布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逐年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计划年初明确目标任务,年终组织验收,申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800万元给予补助。

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指导调动县(市)区作为管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协调落实县(市)区建设资金尽快到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拓宽农村公路建设融资渠道。“十四五”期间,争取入库农村公路9个类别,项目12000余公里,预计争取资金6亿元。

五、明确职责保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昆明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市场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并组织拟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市财政局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进行绩效管理。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年度列入管理养护里程变化动态调整市补资金,按规定用好均衡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相关政策,负责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指导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市审计局负责依法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成效。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农村公路工作,市、县两级从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方位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职责,切实做到行业监管、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六、下一步工作

目前《办法》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执行,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并联合市级有关部门,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海浩0871-641590391388857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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