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第三季度涉旅案件查处公示
一、恩施新旅线旅游运输有限公司(鄂QLU505)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1年7月4月20时48分,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石大队通报,在小喜村收费站入口查获一辆65座福田牌大型普通客车,车上载有63名乘客,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4日21时10分在小喜村收费站对鄂QLU505号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鄂QLU505号车辆从昆明拉载63名乘客去往深圳每人车费是450元(肆佰伍拾圆)由公司统一支付,该车未办理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未对旅客进行实名登记,在异地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调查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等证据予以证明。
法律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二项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50000元
处罚单位: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
处罚时间:2021年8月31日
二、云南大兵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使用云AH1875号车辆进行包车客运,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案件情况:当事人云南大兵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其驾驶员何某武于2021年05月15日上午10时50分驾驶云AH1875号宇通牌大型客车,在昆明市石林收费站接受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检查,发现其客运经营者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我局稽查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暂扣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法律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3000元
处罚单位: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1年7月2日
附件1: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第三季度涉旅行政案件统计表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