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1-10-22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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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晋宁运管分局 联系电话:67892361 时间: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2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即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金额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148号 | 谭玉早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谭玉早 | 2021年09月22日09时52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谭玉早使用云A3K15F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9月22日09时27分25秒接单,闰祥釜.福润肥牛(呈贡大学城店)接了两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35.19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29.80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决定给予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 罚款壹万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9/30 | 10000 |
2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92号 | 段燕花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段燕花 | 2021年07月03日09时40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晋宁客运站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段燕花使用云A3J81Z号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软件于2021年07月03日09时36分19秒接单,从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金实小区-北门-人行门接了一名乘客到晋宁客运站,乘客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支付了7.46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收取了6.70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决定给予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 分期缴纳罚款第二期壹仟伍元整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10/18 | 1500 |
3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080号 | 李发德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案 | 李发德 | 2021年05月14日09时52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发德使用云AV96U8号车通过花小猪平台软件于2021年05月14日09时23分35秒接单,从昆明市呈贡区谊康北路滇池明珠广场-西门接了一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花小猪平台支付了38.79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花小猪平台收取了29.76元车费。经核查该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的”规定,决定给予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 分期缴纳罚款第五期肆仟元整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10/20 | 4000 |
4 | 云昆晋运管罚﹝2021﹞0140号 | 杨滨瑜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案 | 杨滨瑜 | 2021年09月10日10时01分我分局执法人员在七彩云南欢乐世界路段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杨滨瑜使用云AD58379号车通过花小猪平台软件于2021年09月10日09时29分26秒接单,从名家艺术接了四名乘客到七彩云南欢乐世界,乘客通过花小猪平台支付了37.23元乘车费,驾驶员通过花小猪平台收取了34.75元车费。经核查该车辆驾驶员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严重扰乱晋宁区客运市场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 违反了《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不得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服务平台或者使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的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 罚款伍仟元整一次缴纳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晋宁区分局 | 2021/10/20 | 5000 |